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0-020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乐集团”)持有公司股票56,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216,951,400股的25.81%,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安乐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含)6,508,500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的股份。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169,500股,即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的股份;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339,000股,即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自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自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注: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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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方式取得:2018年4月26日,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15,03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本次公积金转增后安乐集团持股5600万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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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并确保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本公司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的,每年拟减持的股票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若拟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安乐集团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安乐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12证券简称:佳力图公告编号:2020-021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力图”或“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袁祎先生由于操作失误而导致短线交易的通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袁祎先生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2019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袁祎先生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49,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26%,亦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020年2月26日,公司披露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袁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87,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03%,亦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具体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2、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后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2019年12月27日至2019年12月31日,袁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以最低价格13.7元/股,最高价格14.04元/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共计46,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12%。
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3月20日,袁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以最低价格21元/股,最高价格23元/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共计13,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0%。
2020年3月20日,袁祎先生因失误操作购买了公司股票1,000股,成交价格22.28元/股,成交总金额22,28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祎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3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558%。
3、本次短线误操作的原因及说明
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披露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9月15日,袁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87,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03%,亦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实施减持股份计划期间,袁祎先生在实际操作中因操作失误误将卖出操作为买入,增持了公司股票1,000股。
经调查核实:袁祎先生上述增持行为,并不是主观故意,系操作失误导致的误操作;同时,袁祎先生交易期间不是在公司股票交易的敏感期,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二、公司本次事项的处理及补救措施情况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袁祎先生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在客观上构成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袁祎先生于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3月20日期间买入公司股份合计1,000股,成交金额合计为22,280元,以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3月20日期间的最高卖出价23元/股和最低买入价22.28元/股作为参考,计算所得收益为(23元/股-22.28元/股)×1,000股=720元,即720元。上述所得收益720元作为本次买入交易的获利金额,将全数上交公司所有。
2、发现误增持情况后,袁祎先生及时通知了公司证券部,并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误操作构成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因本次误操作而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郑重承诺:今后将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重视并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3、上述情况发生后,袁祎先生向公司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1)本人将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差额全部上交公司;并自愿补偿公司人民币20,000元;
(2)自本人误操作买入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3)在承诺自愿锁定持有的股票期间内,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4、袁祎先生的本次短线交易确属误操作,没有主观故意,且袁祎先生处理此事时态度真诚,采取了及时通报公司,对公司给与了主动补偿,并自愿承诺锁定全部股份6个月的一系列措施,符合相关法法律法规的要求,自愿承担了更多的责任,上述的补救措施公司表示认可。公司董事会将要求袁祎先生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5、公司已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并要求各相关人员自身及其亲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三、袁祎先生的致歉声明
袁祎先生就本次违规增持行为致歉如下:本人就本次行为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本人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