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3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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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基金管理人2020年3月5日发布的《博时季季享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及B类基金份额调整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自2020年3月5日起,本基金A、B两类基金份额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不超过5万元(基金A、B两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分别计算),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不超过30万元;如各类基金份额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2020年3月20日起,本基金A、B两类基金份额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调整为不超过30万元(基金A、B两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分别计算),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调整为100万元;如各类基金份额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3)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4)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0日
博时颐泽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3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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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不短于一年。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一年持有期到期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9年3月20日起生效,本基金首个赎回起始日为2020年3月20日(即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开放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投资者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申请确认日为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含)起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
3、日常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份;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则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赎回费率
投资人需至少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满一年,在一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持有满1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代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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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各销售机构的指定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9年2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颐泽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