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披露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9),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一百号上市公司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对“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之“(一)机构信息”之“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补充公告信息如下: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众华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2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6份,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具体如下:
■
■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