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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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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融鑫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3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中融鑫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2020年3月9日起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限制金额调整为100万元(含)。在暂停本基金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不应超过10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万元(含),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2)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除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外的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本基金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咨询办法:如有疑问,请拨打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r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7日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融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融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融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财产进行清算。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同时,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每个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将于该日次日终止并根据本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1)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

  (3)本基金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90%。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3月5日,基金登记机构于2020年3月6日完成了本基金在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即2020年3月5日)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的确认,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3月6日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基金合同》相关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1、自2020年3月7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仅在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能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2月19日发布的《中融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六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为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3月5日,因此本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后将不再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

  2、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r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3、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7日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3月7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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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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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7日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3月7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

  二、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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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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