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3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7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控股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03),公司控股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6,773,90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65%)(以下简称“本次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2020年3月6日,公司收到美锦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3月5日,美锦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19,842,613股,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现将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2004年美锦集团协议受让股份及后续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股东减持股份具体情况

  ■

  截至2020年3月5日,美锦集团除通过上述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19,842,613股股份外,还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自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9日期间减持21,646,07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3%)。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美锦集团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的承诺,本次减持股份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美锦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但本次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日,美锦集团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美锦集团《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6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