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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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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0-005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6日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补选王琨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主任。同意补选王琨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提供8,000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在此前向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提供的8,000万元委托贷款到期后,继续向其提供等额委托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为央行同期基准利率。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日

  ●报备文件

  (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0-006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6日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提供8,000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日

  ●报备文件

  (一)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0-007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盐城国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署了《盐城国能大丰H5#海上风电场工程风机基础及安装工程合同》,合同金额为976,050,211元人民币(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买方情况

  企业名称:盐城国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住    所: 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区南港路物联大厦315室

  成立日期:2019年3月19日

  法定代表人:张成中

  主要股东: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场建设及运营管理;风力发电;风电场勘测、设计、施工;风力发电机组成套安装、维修及有关技术咨询。

  二、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范围:32台6.45MW风机单桩基础施工及风电机组安装涉及的全部工作,主要包括:基础管桩的制作、运输与施工,附属构件的制作、运输与安装,基础冲刷防护;塔筒筒体和法兰(塔筒法兰、底节塔筒下法兰和桩基础顶法兰)的制作、运输与施工,配套附件的制作、运输与安装;风机(含塔筒和内部设施设备等)部件的装卸、组拼装、运输、海上安装、风电机组调试和送电配合等;施工辅助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调遣、现场协调、施工测量、现场试验、场内外交通、施工码头、施工区域扫海、水上水下施工许可等相关证件、防台、供电、供水、照明、通信、通讯、环境保护(不限于防油污、生活垃圾等)、海事费用、综合加工、仓库、存料场,以及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建筑设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

  合同金额:976,050,211元人民币(含税)。

  结算方式:本合同主要包括设备费、工程施工费等,还包括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其他费用。其中合同工程款支付包括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完工验收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

  工期:本项目总工期509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开工通知为准。

  违约责任:合同约定了质量不达标、工期延误、更换人员违约等责任。

  合同生效条件: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同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6.73%。

  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稳固公司海上风电业务市场地位,有利于提升公司海上风电业务的影响力。

  四、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海上风电建设有一定的不可控因素,比如沿海多台风天气,有时不利于开展海上风电施工。另外,如果遇到市场、政策、法律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也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按期正常履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日

  一、报备文件:

  1、《盐城国能大丰H5#海上风电场工程风机基础及安装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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