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月26日、2月27日、2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资产购买、控股股东变更、重大合同等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5、经核查,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0 年2月21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士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吉安鑫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泰科技”,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后亦称“鑫泰科技”)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鑫泰科技100.00%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或“本次配套融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最新规定,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中的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方案进行如下调整:
1.1 调整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
调整前: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定向发行。
调整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定向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调整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
调整前: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调整后: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 调整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调整前:本次配套融资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交易均价的计算方式为: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调整后:本次配套融资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交易均价的计算方式为: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 调整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调整前: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调整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其他内容没有修改,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全部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 年3月17日下午14:45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0 年2月21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国凯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吉安鑫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泰科技”,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后亦称“鑫泰科技”)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鑫泰科技100.00%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或“本次配套融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最新规定,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中的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方案进行如下调整:
1.1 调整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
调整前: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定向发行。
调整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定向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调整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
调整前: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调整后: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 调整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调整前:本次配套融资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交易均价的计算方式为: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调整后:本次配套融资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交易均价的计算方式为: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 调整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调整前: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调整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其他内容没有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5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调整系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最新规定对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的调整,不涉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调整。本次调整募集配套资金方案无需重新提交中国证监会核准。
一、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情况
2020年1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卫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号)。因受疫情影响,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和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均尚未完成。
2020年2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拟调整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具体调整如下:
■
■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其他内容没有修改。
二、本次方案调整履行的程序
2020年3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4日发布的最新规定,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无需重新提交中国证监会核准。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6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0年3月17日(星期二)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0年3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3月17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时间:2020年3月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3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现场召开地点:江阴市澄杨路11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
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于2020年3月2日的刊登的相关内容。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时间:2020年3月16日(星期一)(8:30-11:00,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阴市澄杨路11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0510-80629683)登记(须在2020年3月16日17:00前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晨磊
电 话:0510-80629685
传 真:0510-80629683(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江阴市澄杨路1118号公司。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2645”。
2、投票简称:“华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4、投票注意事项: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以下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在相应的项目填写股份数额):
■
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单位名称(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公章。
附件3:
参会回执
致: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45举行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股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机构股东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