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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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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韩丽梅女士、蒿文朋先生、田洪池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韩丽梅女士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担任公司董事,与公司董事长于晓宁先生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是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蒿文朋先生、田洪池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韩丽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5,798,3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8%)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不超过12,210,8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

  蒿文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3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不超过534,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3%。

  田洪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01,2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不超过525,3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3%。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韩丽梅女士、蒿文朋先生、田洪池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

  ■

  注:韩丽梅女士、蒿文朋先生、田洪池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蒿文朋先生、田洪池先生为公司股权激励人员,持有的股权激励股份按照相关规则进行锁定。

  二、股份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如下表所示:

  ■

  注:若此减持期间公司另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减持目的:个人财务安排需要;

  3、股份来源:韩丽梅女士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二级市场增持股份;蒿文朋先生、田洪池先生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5、减持期间及比例: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减持方式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相关减持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韩丽梅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各自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超过50%。

  公司5%以上股东及董事韩丽梅承诺: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违反上述承诺。

  上述人员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相关人员按以下顺序补偿给发行人:1、现金方式;2、相关人员在发行人处取得的现金红利;3、相关人员在发行人控股股东处取得的现金红利;如相关人员在减持当年以上述方式未能补足差额,则由控股股东先行补足。

  上述人员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执行。

  2、公司董事、总经理蒿文朋先生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承诺禁售期过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超过50%。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违反上述承诺。

  上述人员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相关人员按以下顺序补偿给发行人:1、现金方式;2、相关人员在发行人处取得的现金红利;3、相关人员在发行人控股股东处取得的现金红利;如相关人员在减持当年以上述方式未能补足差额,则由控股股东先行补足。

  上述人员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执行。

  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田洪池先生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承诺禁售期过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超过50%。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违反上述承诺。

  上述人员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相关人员按以下顺序补偿给发行人:1、现金方式;2、相关人员在发行人取得的现金红利;3、相关人员在发行人控股股东处取得的现金红利;如相关人员在减持当年以上述方式未能补足差额,则由控股股东先行补足。

  上述人员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丽梅女士、蒿文朋先生、田洪池先生拟实施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可能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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