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0-01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2月4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2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资料同时提交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缪汉根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同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关于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3)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与关联方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缪汉根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独立董事对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4)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募投项目实施产生潜在同业竞争解决措施的议案》
本次募投项目为子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在建的“盛虹炼化16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建成后的个别产成品将与关联方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及潜在关联方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重合。为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因募投项目实施产生潜在同业竞争解决措施的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缪汉根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实际控制人缪汉根、朱红梅夫妇关于公司与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问题解决措施的承诺函》同时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0-012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2月4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2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根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0-013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9年6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调整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现将本次预案修订的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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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0-014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3)。公司与关联方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苏州”)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盛虹苏州拟以现金参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认购,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本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交易进展
2020年2月10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与盛虹苏州在苏州市吴江区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年2月10日,公司(发行人)与盛虹苏州(认购人)在苏州市吴江区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鉴于发行人拟向包括认购人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人与认购人已于2019年5月31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发行人及认购人均同意补充确认认购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金额下限。
2、“认购款金额、认购价格和认购数量”的修改
发行人及认购人均同意确认认购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金额下限,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500,000万元,其中认购人拟认购金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且不低于100,000.00万元。
3、其他
(1)本补充协议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与《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事项,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事项,以《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为准。
(2)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与《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同时生效。本补充协议的终止、变更、修改和补充适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
四、其他事项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