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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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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0-01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预计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系公司高新技术产业业绩增长,证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2、公司2019年证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约为14,000万元,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10,00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2019年6月27日,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本公司以2018年末总股本2,149,344,971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19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实施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为2,579,213,965股,增加了429,868,994股。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要求重新计算各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指标。

  本次业绩预告是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做出,具体数据以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0-01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0日以电话、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8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友诚科技定向发行股票优先认购权的议案》,为了支持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诚科技”)引入产业链战略投资者,优化其股权结构,同时也是为了友诚科技拓展后续资本运作空间,为将来做市转让和申请进入新三板创新层及精选层创造条件,公司董事局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控股权的情况下放弃本次友诚科技定向发行股票的优先认购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0-01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

  优先认购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诚科技”)拟面向战略投资人和做市商定向发行股份。根据友诚科技披露的《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说明书》,本公司作为友诚科技现有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为了支持友诚科技引入产业链战略投资者,优化其股权结构,同时也是为了友诚科技拓展后续资本运作空间,为将来做市转让和申请进入新三板创新层及精选层创造条件,公司决定在不影响控股权的情况下放弃本次友诚科技定向发行股票的优先认购权。

  2020年1月17日,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友诚科技定向发行股票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优先认购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和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友诚科技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04年6月17日

  注册资本:3183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宋高军

  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妙桥永进路999号

  经营范围:新能源领域内的技术研发;生产加工电动车辆零部件、电源连接器、快速充电接口及附件、电工电料器材、交直流高低压电器电动装置、发电机及发电机附件、模具等相关塑料、橡塑、金属制品,电子电气产品研发、生产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销售自产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友诚科技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友诚科技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3、截至2020年1月16日,友诚科技的股东及持股情况:

  ■

  三、友诚科技定向发行股票方案主要内容

  1、发行目的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友诚科技未来在主营业务领域的发展需求。

  2、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

  审议本次股票发行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规定的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1月16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友诚科技股份的在册股东,享有本次发行的优先认购权。行使优先认购权的现有股东按照上述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的持股比例确定优先认购股份数量上限,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友诚科技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

  3、发行对象

  本次股票发行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主要面向战略投资人和做市商,发行对象需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发行价格及定价方法

  本次股票发行定价为人民币20元/股。本次发行定价依据综合考虑友诚科技所处行业、成长性、市盈率、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等多种因素,结合与潜在投资者的沟通,最终确定了此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显著高于友诚科技每股净资产,不存在价值被低估的情形。

  5、发行股份数量上限及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00,000股(含1,5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0,000,000元。

  四、本次股票发行前后公司持有友诚科技股权的变化

  友诚科技本次股票发行前本公司持有其85.77%的股权,若不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友诚科技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本公司仍持有友诚科技不低于81.90%的股权,不影响公司对友诚科技的控股权。若不放弃本次优先认购权,公司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1,286,522股,需缴纳认购款25,730,440元。

  五、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原因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控股权的情况下放弃本次友诚科技定向发行股票的优先认购权是为了支持友诚科技引入产业链战略投资者,优化其股权结构,同时也是为了友诚科技拓展后续资本运作空间,为将来做市转让和申请进入新三板创新层及精选层创造条件。公司本次放弃友诚科技定向发行股票的优先认购权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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