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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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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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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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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铭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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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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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联系人:罗聪
电话:0371-55213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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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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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宋时琳
联系电话:025—86853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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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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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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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中衍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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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82号金长安大厦B座7层
法定代表人:马宏波
联系人:李卉
电话:010-57414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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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联系人:王雯
电话:0755-83199511
客服电话:400-83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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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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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街湖北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大林
联系人:李昕雅
客服电话:400-85-96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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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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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021-2029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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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北京坤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B座501
法定代表人:李雪松
联系人:崔炜
联系方式:010-85264512
客服电话: 400-818-5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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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36层3603室
法定代表人:程刚
联系人:李丹
电话:010-56176115
客服电话:400-100-3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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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B座2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333号金砖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沙常明
联系人:丁倩云
联系方式:010-56177851
客服电话: 400-620-6868
公司网址: www.lczq.com
(126)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1号楼B座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路昊
联系人:茆勇强
联系电话:021-61058785
客服电话:400111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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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3E-265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号A座五层
法定代表人:林琼
联系人: 徐海峥
联系电话:021-64389188
客服电话:400-7676-298
公司网址:www.youyufund.com
(128)苏州财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华佗路99弄6幢1008室
办公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苏站路1599号7号楼1101室
法定代表人:高志华
联系人: 张君
联系电话: 0512-68603767
客服电话:400-0512-800
公司网址:www.cai6.com
(129)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1号7层7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1号7层703室
法定代表人:曲阳
联系人:王晨
联系电话:010-50866170
客服电话: 400-803-1188
公司网址:www.bzfunds.com
(130)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联系电话: 010-65309516
客服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址:www.jianfortune.com
(131)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东南部时代财富大厦49A
法定代表人:周文
联系人:殷浩然
联系电话: 010-84865370
客服电话:0755-23946579
公司网址:www.ecpefund.com
(132)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宏
联系人:付佳
联系电话:021-23586603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址:www.18.cn
(133)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新城信息产业基地3期20B栋
办公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320
法定代表人:刘晓光
联系人: 苏曦
联系电话:0514-82099618
客服电话: 4000216088
公司网址: www.gxjlcn.com
(134) 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7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联系人:茅旦青
联系电话:021-33355392
客服电话:400-876-5716
公司网址:www.cmiwm.com
(135)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贾伟刚
联系电话:0411-39027808
客服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www.yibaijin.com
(136)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010-85632771
客服电话:95510
公司网址:fund.sinosig.com
(137)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联系人:杨一新
联系电话:021-50206003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公司网址:www.msftec.com
(138)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010-59497361
客服电话:400-059-8888
公司网址:www.zscffund.com
(139)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8层8995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世茂大厦C座12层
法定代表人:张虎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010-53579751
客服电话:400-004-8821
公司网址:www.hxlc.com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1楼自编1101之一J79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0层
电话:020-38283037
传真:020-83282856
联系人:张盛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门科技园601-605室
法定代表人:邓柏涛
电话:020-84035397
传真:020-84113152
经办律师:江亚芳、欧阳兵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众环海华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石文先
电话:027 86770549
传真:027 85424329
邮编:430077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兵、龚静伟
四、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如有),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赎回本基金时,赎回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份,赎回后导致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需全部赎回。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如有),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赎回本基金时,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不受限制,持有基金份额不足10份时发起赎回需全部赎回。
(3)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申购赎回的,申购最低金额(含申购费,如有)为5万元(含申购费,如有)。赎回本基金时,赎回最低份额为1份,持有基金份额不足1份时发起赎回需全部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及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基金管理人可与其他销售机构约定,对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与赎回的,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按照委托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必遵守以上限制。
(五)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赎回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
(注:1个月按30天计算,2个月按 60天计算,以此类推;1年按365天计算,2年按 730天计算,以此类推。投资者通过日常申购所得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其中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含)少于3个月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含)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含)的投资者,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中计入基金财产之余的费用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本基金暂不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基金管理人可结合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履行适当程序并提前公告后增加摆动定价机制。
五、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及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重点投资于智慧生活相关主题证券,力争使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超额收益与长期资本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投资于智慧生活主题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和政策形势等因素的影响,综合分析证券市场的现状,判断市场未来发展方向,通过稳健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最大限度地优化投资组合,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提高收益。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过程中主要考虑以下指标:
(1)宏观经济环境:GDP增长、CPI/PPI指数、利率水平及走势、固定资产投资和工业企业利润增长率
(2)政策形势: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利率政策和汇率政策
(3)市场现状:市场估值、资金的供给和流动性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智慧生活”作为行业配置和个股投资的主要线索,具体而言,本基金股票投资组合构建包括三个层次:首先挖掘符合”智慧生活”主题相关的投资主线,其次在此基础上进行行业分析与配置,最后自下而上精选个股进行投资。
(1)智慧生活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智慧生活”是指智能、低碳、健康、安全、舒适、和谐的生活方式的统称。“智慧生活”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先进技术,为人们提供更加智能、低碳和健康的产品及服务,全面提升人们在衣、食、住、行、健康、教育、运动、娱乐等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的质量。随着“互联网+”与“工业4.0”时代浪潮的推进以及社会环保、健康理念的提升,人们对“智慧生活”方式的追求要求越来越高,在“智慧和智能”浪潮的推动下,“智慧生活”相关行业将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本基金所指“智慧生活”投资主线目前阶段重点关注互联网+、工业4.0、物联网、云计算、智慧医疗、智能家电、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能穿戴、智能家居、智慧农业、消费升级、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文化传媒、新能源汽车、现代金融服务等行业和主线,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影响人们生活方式的行业范围也会发生变化,本基金不断对“智慧生活”主题进行跟踪研究,适时调整“智慧生活”投资主线的界定。
(2)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以下四个方面因素,进行股票资产在各细分行业间的配置。
1)行业潜在空间:判断行业未来发展规模是否巨大。本基金将重点配置正在改善人们生活的行业,以及具有巨大潜在增长空间的细分行业。
2)行业竞争结构:判断行业竞争格局是否清晰,投资回报率是否稳定。由于各细分子行业内部的竞争格局不同,行业利润率存在较大差异。本基金将重点投资利润率稳定或保持增长的行业股票。
3)行业增长的节奏:判断行业爆发时点以及成长可持续性。行业增长节奏的不同以及成长的持续性将影响整个投资收益。对基金投资而言,选择成长持续性时间长以及在提前介入在行业高速增长的前期可以获取较好的投资收益。
4)潜在的风险:识别行业发展的不确定性;本基金将重点选择行业发展趋势良好稳定,潜在风险低的行业。
(3)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将依靠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个股精选。基金经理将结合定量指标以及定性指标的基本结论选择受益于智慧生活、具有竞争优势且估值具有吸引力的股票,组建并动态调整本基金股票组合。基金经理将按照本基金的投资决策程序,审慎精选,权衡风险收益特征后,根据市场波动情况构建股票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1)行业地位分析:行业地位是公司在行业中的影响力和竞争优势的体现。行业地位分析主要包括公司在行业中的市场占有率,公司产品定价在行业中是否具有影响力,公司在规模、成本、资源、品牌等方面在行业中是否具有优势等。
2)公司能力分析:本基金主要从生产能力、营销能力、财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对公司的能力进行综合分析。
3)估值分析:估值分析主要是对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评估,判断股票估值是否合理。本基金将针对不同行业特点采用相应的估值方法,如市盈率、市净率等;本基金通过对市场整体估值水平、行业估值水平、主要竞争对手估值水平的比较,筛选出具有合理估值的公司。
3、债券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秉承稳健优先的原则,在保证投资低风险的基础上谨慎投资债券市场,力图获得良好的收益。
本基金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运用久期调整策略、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债券类属配置策略等多种积极管理策略,深入研究挖掘价值被低估的债券和市场投资机会,构建收益稳定、流动性良好的债券组合。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运用基本面研究结合公司财务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投资。深入研究债券发行人基本面信息,分析企业的长期运作风险;对债券发行人进行财务风险评估;利用历史数据、市场价格以及资产质量等信息,估算私募债券发行人的违约率及违约损失率并考察债券发行人的增信措施。综合上述分析结果,确定信用利差的合理水平,利用市场的相对失衡,确定具有投资价值的债券品种。
5、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在充分评估衍生产品的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谨慎地进行投资。本基金将合理利用股指期货、权证等衍生工具发掘可能的投资机会,稳健投资,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四)投资决策依据和程序
1、决策依据
以《基金法》、基金合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决策依据,并以基金投资者的利益作为最高考量。
2、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整体投资战略。
(2)研究部根据研究结果,构建股票备选池,对拟投资对象进行持续跟踪调研,并提供个股、债券决策支持。
(3)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战略,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包括:每日基金申购和赎回净现金流量;基金合同的投资限制和比例限制;研究员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的独立判断;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的建议等。
(4)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经理提交的方案进行论证分析,并形成决策纪要。
(5)根据决策纪要,基金经理小组构造具体的投资组合及操作方案,交由集中交易部执行。
(6)集中交易部按交易规则严格执行,并将有关信息反馈基金经理。
(7)基金绩效评估岗及风险管理岗定期进行基金绩效评估,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综合评估意见和改进方案。
(8)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识别、防范、控制基金运作各个环节的风险全面负责,尤其重点关注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状况;基金绩效评估岗及风险管理岗重点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五)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沪深300指数对A股市场总体走势具有较强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固定收益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此外,本基金还参考预期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设置了业绩比较基准的权重。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以上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有更适当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但应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仅作为衡量本基金业绩的参照,不决定也不必然反映本基金的投资策略。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收益、较高预期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七)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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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资产包括:交易保证金、应收利息、应收证券清算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申购款。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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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港股通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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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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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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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无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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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证券。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六、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3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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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2、金鹰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鹰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3月23日至201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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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于2016年3月23日成立;
2、截至报告期末,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七、基金的收益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八、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费用、维护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九、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前次披露的《金鹰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修改了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简况、公司主要人员信息。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