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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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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6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树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4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8.41%,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2,54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5.25%。

  一、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树伟先生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

  ■

  注:邵树伟先生本次质押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为自2018年12月24日上市起三十六个月。

  2、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截至本公告日,邵树伟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7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魏叶雯女士递交的书面辞呈报告,魏叶雯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魏叶雯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魏叶雯女士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顺利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魏叶雯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会感谢魏叶雯女士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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