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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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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9-092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威海广泰”)于2019年9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广泰投资”)的《关于减持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书》,广泰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于2018年通过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信托·裕丰2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裕丰信托”)大宗交易增持的部分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818,2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

  2019年12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过半和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截止2019年12月17日,广泰投资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过半,并且减持时间过半。

  2019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广泰投资的通知,截止2019年12月20日,广泰投资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成,并且减持比例达到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裕丰信托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其于2018年大宗交易增持的部分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14.89-15.84元/股。

  裕丰信托及其一致行动人从2016年6月2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累计股份变动比例为-3.89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裕丰信托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泰投资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根据深证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广泰投资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5、本次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相关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详见2019年9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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