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数量合计为40,743,333股,占公司总股本746,395,905股的5.458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2月24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刘世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20号),核准了公司向刘世红等对象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亿元。本次交易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对象为王俊华、广西鼎华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数量为40,743,333股,该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1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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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上述取得证监会核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及公司具体发行股份上市的详情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9日、2018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的信披媒体上的公告内容。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对象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王俊华、广西鼎华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均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承诺履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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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数量合计为40,743,333股,占公司总股本746,395,905股的5.458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2月24日。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为2家。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股东及其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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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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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本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包括限售承诺在内的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长城证券对黑芝麻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董事会关于解除限售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说明;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