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政府补助资金的基本情况
近日,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天津高新区财务管理中心-经济发展局,关于“2019年度第二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互联网+智能制造”与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示范”项目补助款人民币1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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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但不具有可持续性。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补助资金已经到账。
二、补助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收到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获得的政府补助系与收益相关。上述金额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19 年利润产生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津工信财【2019】6号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