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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19-095

  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8日14:00在公司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9年12月11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主持人罗小春先生宣读和介绍议案。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就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73号)。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国内合格的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敞口)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资产池)业务,业务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业务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在此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承担担保责任,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安通林”)向银行申请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等),借款金额不超过200,000,000(贰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公司将为天津安通林提供全部的信用担保。相关签约银行的授权期限、利率、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合同为准。

  为办理上述银行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此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9-202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关于未来三年(2019-202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2020年1月3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事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19-096

  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6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992,424,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2,097,648.56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80,326,351.44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19年11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11号《验资报告》。扣除公司为本次发行所支付中介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人民币1,798,2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8,528,151.44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单位:万元

  ■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本公司利用自筹部分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9年12月5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180,957,679.62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1,014,068.56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1:在本次置换的范围中,公司存在使用尚未到期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为上述募投项目支付部分款项的情况,截止2019年12月5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22,114,228.80元,到期日为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1月3日。

  注2:截止2019年12月5日,公司通过保证金质押或票据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的金额为49,943,611.06元,到期日为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11月27日,上述款项不属于本次置换范围。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9年12月18日出具了《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 第ZA15873号)。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9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就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73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止2019年12月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就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公司经营生产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公司监事会意见

  就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上网备查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常熟汽饰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19-097

  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主要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6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992,424,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2,097,648.56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80,326,351.44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19年11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11号《验资报告》。扣除公司为本次发行所支付中介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人民币1,798,2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8,528,151.44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产品种类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4、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及上述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资料,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7、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9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会受到宏观政策及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影响。为防范风险,公司购买标的主要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风险可控。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要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系以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为前提,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2)公司上述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 监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特此公告。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19-098

  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6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992,424,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2,097,648.56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80,326,351.44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19年11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11号《验资报告》。扣除公司为本次发行所支付中介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人民币1,798,2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8,528,151.44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上述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为保障募集资金正常进行,如募集资金项目需要,公司将提前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9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以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为前提,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监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特此公告。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19-099

  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国内合格的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敞口)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资产池)业务,业务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业务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敞口)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在上述业务期限和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各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具体每笔发生额,由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款时有一部分是以票据方式,同时,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票据的方式结算。通过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公司可以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程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减少现金支付,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公司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有利于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可把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支付经营发生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将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且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大会审议。

  2、票据池业务额度为:即期余额(敞口)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3、具体每笔发生额,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4、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5、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6、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7、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8、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督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我们同意《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19-100

  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安通林”)

  ● 担保金额: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安通林提供不超过200,000,000(贰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天津安通林的生产经营及投资所需,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安通林提供信用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三届八次董事会、7月15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批准天津安通林向银行申请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等),借款金额不超过200,000,000(贰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天津安通林的全体股东将同比例对其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天津安通林提供不超过180,000,000(壹亿捌仟万)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

  鉴于目前天津安通林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股东的实际情况,天津安通林拟向银行申请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等),借款金额不超过200,000,000(贰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公司将为天津安通林提供全部的信用担保。相关签约银行的授权期限、利率、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合同为准。

  为办理上述银行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此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事先综合评估了天津安通林的综合财务状况,并对其的经营管理情况及偿付能力等进行了核查。2019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MA05PB6W8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19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天津市武清区汽车产业园云景道2号

  法定代表人:孙峰

  成立日期: 2017年03月30日

  营业期限:自2017年03月30日至2047年03月30日

  股权构成及持股比例: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0%,安通林(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

  经营范围: 汽车饰件、模具的生产、加工、设计研发;销售自产产品;上述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9月30日,天津安通林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654,352,977.74元,净资产81,231,693.08元,负债总额573,121,284.66元,营业收入233,083,802.91元,净利润-4,307,363.87元。

  (三)股权结构关系

  本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天津安通林90%的股权,安通林(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天津安通林10%的股权。

  (四)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与天津安通林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担保协议

  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后,由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相关银行签署担保协议并生效,相关签约银行的授权期限、利率、种类等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天津安通林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目的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及投资所需,帮助其快速发展,以尽快实现投资回报。

  董事会对天津安通林的经营管理情况及偿付能力等进行了核查与评估,综合考虑其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认为公司为天津安通林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的主要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安通林提供信用担保,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18日,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对外的担保总额为0元,上市公司对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总额为118,102,793.13元人民币(在途的担保,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4.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09,712,764.87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19-101

  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8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9年12月11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汤文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所有议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国内合格的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敞口)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资产池)业务,业务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业务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在此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承担担保责任,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安通林”)向银行申请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等),借款金额不超过200,000,000(贰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公司将为天津安通林提供全部的信用担保。相关签约银行的授权期限、利率、种类等以实际发生时签订的合同为准。

  为办理上述银行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此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9-202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关于未来三年(2019-202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事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19-102

  债券代码:113550        债券简称:常汽转债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月3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海虞北路288号,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1月2日8:00-16:00

  (二) 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须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未亲自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凭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资料送达地点或邮寄地点:江苏省常熟市海虞北路288号,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215500。

  (四)联系方式:

  电话:0512-52330018

  电子邮箱:csqs@caip.com.cn

  联系人:曹胜、周子茹、赵滨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人,建议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召开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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