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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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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345          股票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9-085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9年11月3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廖木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当前回购政策、市场情况等客观因素,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投资的信心,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意对原回购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在控制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的前提下,增加汕头市潮宏基置业有限公司为被担保对象,有助于其进一步搭建和完善业务平台,推动相关业务更好的发展。该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8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9-086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同意对原回购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前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概述

  公司于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资金总额内,以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的价格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于2018年8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18-070)。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

  2018年8月9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2018年9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股份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截至2019年1月2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经届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且回购实施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自2018年8月9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2019年1月26日股份回购完毕期间,累计通过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数量16,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最高成交价为6.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0,553,61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对公司股份回购政策进行了修改。2019年1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发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回购政策、市场情况等客观因素,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投资的信心,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现拟对原回购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注:其他条款与原回购方案一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事项是公司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相关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战略发展所做出的相应调整和审慎决定,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实际利益。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9-087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2019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7),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为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截至目前实际发生担保额为人民币1.8亿元。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汕头市潮宏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置业”)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拟由公司提供连带担保。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议案》,同意在原决议额度内增加汕头置业为被担保对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在控制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的前提下,增加汕头置业为被担保对象,有助于汕头置业进一步搭建和完善业务平台,推动相关业务更好的发展。该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对其业务发展及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该担保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可进一步搭建和完善其业务平台,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该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9-088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作出决议,决定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2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0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上午9:15至2019年12月2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本次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1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五楼证券事务部。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12月18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育昊、江佳娜

  联系电话:(0754)88781767

  联系传真:(0754)88781755

  联系邮箱:stock@chjchina.com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龙新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五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5041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5

  2、投票简称:潮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上午9:15至2019年12月2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提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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