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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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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2019-040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江电力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对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于 2019 年11月 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做了《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19-040)、《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情请查阅 2019年 11 月 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2月2日公司收到长江电力发公司的《公司股东关于大宗交易增持股份的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司现将该文原文披露如下:

  “一、长江电力大宗交易桂冠电力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

  基于对贵司经营理念、发展战略的认同和未来前景的看好,我司自2018年底以来,分步实施对贵司股权投资。截至2019年11月24日,我司持有贵司股份为340,632,887 股,占贵司总股本的4.32%。

  (二)本次大宗交易增持情况

  2019年11月初,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团)基于支持地方经济稳增长及平衡战略发展资金需求,提出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贵司部分股份。基于与广投集团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以及对贵司发展前景的看好,我司与广投集团就本次大宗交易达成一致。2019年11月25日,经双方协商,最终采用大宗交易方式于11月25日15:13,一笔成交126,613,000股,占贵司总股本的1.61%,成交价格4.79元/股(当日加权平均价),成交总金额606,476,270元。至此,我司累计持有贵司股份比例达到5.93%。

  上述交易实施后,我司立即发函告知贵司,配合提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材料,由贵司及时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自查及整改情况

  1.经自查,我司虽然在持股首次达到5%后,第一时间公告了权益变动报告书,但因我司经办人员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未能准确掌握,理解存在偏差,未把本次大宗交易进行分拆,导致在首次持股达到5%临界点时,超出的股份远超1手以上。

  2.基于上述情况,我司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了深刻自查反省,已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重新巩固学习《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股票买卖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我司就本次交易行为给贵司及贵司全体股东造成的不便,致以诚恳的歉意。

  特此说明。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日”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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