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19-116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2019-080号公告),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5元/股(含)。2019年8月21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2019-081号公告)、《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2019-082号公告),2019年8月22日公司公告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披露《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9-113号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11月末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2,970.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最高成交价为10.7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9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0,984.2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等符合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内容。
2、本次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规定,具体包括:
(1)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①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②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③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1月4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成交量之和为31,949.07万股,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7,987.27万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①开盘集合竞价。
②收盘前半小时内。
③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19-117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用名“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5年9月10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内容,第二期员工持股委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安信证券-苏宁众承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8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6年5月20日出资100,000万元,以15.17元/股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65,919,578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0.71%,该部分股票于2016年6月6日上市。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自2016年6月6日起满3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6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现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情况
1、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股份,持有公司股份总数65,919,5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1%。
2、截至本公告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已设立并存续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有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退出及处理方式
1、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取得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授权后可择机出售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出售应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2)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当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目前不存在转让给个人的安排。
4、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5、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的,由管理委员会与资产管理机构协商确定处置办法。
6、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由管理委员会负责进行收益的分配,将持股计划的全部资产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份额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