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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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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19-075
债券代码:136985 债券简称:17黄金债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简称“内蒙古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8号《关于对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你公司2015年收购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雄风”),形成商誉44,141.62万元。2018年,你公司对郴州雄风商誉减值测试时,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合理划分资产组。

  上述会计处理错误,影响公司2018年披露的财务报告的准确性,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请你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相关事项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及相关材料。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除上述责令改正通知书外,公司还收到内蒙古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9号《关于对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高波、财务总监赵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针对公司上述问题,决定对公司总经理高波、财务总监赵强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郴州雄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资产组的合理划分,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责令改正通知书的要求对相关问题及时整改,并于2019年12月30日前向内蒙古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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