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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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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银行向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催收债务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商赢环球           公告编号:临-2019-101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银行向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催收债务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2日收到汇丰银行发来的《催款函》,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环球星光及其下属公司偿还全部贷款,折合人民币总计为275,969,340.71元。同时,要求公司作为担保方承担担保义务立即偿付债务。上述事项可能会导致资金融出方汇丰银行向环球星光、Star Ace公司、Orient Gate公司和Star Property公司及公司提起诉讼,并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目前,环球星光三年承诺期已结束,各方正按照原《资产收购协议》的约定聘请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工作安排,公司将于《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的10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业绩补偿方按约定进行补偿。但鉴于环球星光前两期累积实现业绩金额与业绩承诺的差额较大,存在交易对方无法按期足额补偿的风险。

  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银行向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催收债务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86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公告如下:

  2019年10月14日,你公司提交公告称,汇丰银行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环球星光及其下属公司偿还贷款金额合计2.76亿元,同时要求公司作为担保方承担担保义务立即偿付债务。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根据公司公告,截至2019年9月30日,环球星光及其下属公司累计向汇丰银行借款金额为2.62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近三年,环球星光及其下属子公司向汇丰银行借款金额、还款金额和期末余额,并结合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及用途说明借款的原因和必要性;

  公司回复:

  近三年,公司控股子公司Oneworld Star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环球星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星光”)及其下属子公司【Star Ace Asia Limited(星盈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ar Ace公司”)、Orient Gate Enterprise Limited(东志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Orient Gate公司”)、 Star Property HK Limited(星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ar Property公司”)】向汇丰银行的借款金额、还款金额和期末余额详见下表:

  ■

  环球星光及其下属公司借款的主要原因及必要性如下:

  1)Star Ace公司和Orient Gate公司承担环球星光供应链采购职能,在汇丰银行的贷款主要用于经营产品的采购,其贷款性质为授信额度范围内的贸易融资。

  2017年末借款余额为8,970.00万元港币,比2016年末借款余额4,992.00万元港币,增加3,978万元港币的主要原因为Star Ace公司和Orient Gate公司采购业务量增加的影响。2018年末借款余额为18,590.00万元港币,比上年增加9,620万元港币,主要因为2018年上半年Star Ace公司发展电商业务增加存货采购量,截止2018年底存货比去年增加12,817.79万元,致使当年借款比上年增加。2019年以来由于业务量下降贷款未增加,并逐步归还的借款1,427.67万元港币,截止2019年8月末借款余额17,561.13万元港币。

  2)Star Property公司目前长期借款余额2,064.28万元港币,其借款发生在公司收购环球星光之前,为按月分期归还的借款,尚未到期,银行已要求提前归还。

  3)环球星光2017年向汇丰银行借款2,000.00万美元,用途为收购DAI公司的并购贷款,并以DAI公司全部股权和资产抵押。

  公司对以上借款提供连带担保,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公司提供最高限额5.5亿元港币的信用担保,同时,环球星光及其相关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财产包含:

  1)Star Property公司持有的一处房产(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其账面余额为人民币3,298.75万元)。

  2)Star Ace公司或 Orient Gate公司或环球星光提供2亿元港币或等价货币的存款,Star Ace公司或Orient Gate公司提供200万元美金或等价货币的存款;Star Ace公司或 Orient Gate公司提供2,500万元港币或等价货币的存款,或者Star Ace公司或Orient Gate公司提供320万元美金或等价货币的存款(上述存款已于2018年12月全部取出用于偿还汇丰银行贷款)。

  3)DAI公司提供独立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其担保财产包含DAI公司所有资产和股权。(截至2019年6月30日,DAI公司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8,554.71万元,经七届董事会45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DAI公司与Craig R. Jalbert签署《公司信托托管协议》,不可撤销地将DAI公司所有资产信托予Craig R. Jalbert及其可能的后续继任者,由其基于美国相关法律规定的信托义务进行妥当的管理和处置,所获取的管理和处置收益优先用于偿还DAI公司债权人的债务。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事项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上述担保资产不区分优先偿还顺序。

  (2)上述借款资金的用途和具体去向,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公司回复:

  上述借款主要用于上述公司的经营需要,具体情况如下:

  1)Star Ace公司和Orient Gate公司的借款主要用途为支付服装和面料采购款以及日常相关运营费用(如:物流运输费、报关费、员工工资等)。截止目前借款余额17,561.13万元港币的资金主要形成为存货资金占用。主要具体用途如下:

  2016年第四季度汇丰银行借款主要用于支付面料和服装供应商采购款约港币5,099.88万元,用于支付物流运输费、报关费等约港币1,162.48万元。

  2017年度汇丰银行借款主要用于支付面料和服装供应商采购款约港币12,233.52万元、用于支付物流运输费、报关费等约港币1,107.75万元。

  2018年度向汇丰银行新增的借款主要用于支付面料和服装供应商采购款约港币10,790万元、支付给Sino Jasper保证金港币7,800万元,以及用于支付物流运输费、报关费等约港币2,567.33万元。

  2)Star Property公司的长期借款截至2019年9月30日借款余额为2,064.28万元港币,该资金已在收购前应用于日常经营中。

  3)环球星光的借款2,000万美元全部用于2017年收购DAI公司。

  综上,以上借款不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二、根据公司公告,自2016年10月公司以18.8亿元收购环球星光股权以来,环球星光的经营业绩持续下滑,2016年10月2日至2018年10月1日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7.69 亿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77.34%。请公司补充披露:

  (1)最近三年又一期环球星光的主要财务数据,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毛利率、净利润等;

  公司回复:

  环球星光被公司收购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列示:

  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2)结合环球星光及其下属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资产负债情况,说明其是否具备自主偿债能力,公司是否将承担担保责任;

  公司回复:

  2019年以来,由于业务量持续下降,环球星光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恶化,截至2019年6月30日,环球星光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状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环球星光截至2019年6月30日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Star Ace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环球星光截至2019年6月30日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Star Ace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环球星光账面货币资金余额不足以偿付到期债务,目前,环球星光正在努力通过加强应收账款回收、存货变现等方式逐步偿还贷款,并与银行协商拟通过处置部分抵押资产等方式偿还贷款。近日,公司已收到贷款银行要求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并偿还借款的催款函,环球星光及公司正在与贷款银行协商相关还款计划和方案,在环球星光及下属子公司尚未还清全部贷款前,可能会导致资金融出方汇丰银行向环球星光、Star Ace公司、Orient Gate公司和Star Property公司及公司提起诉讼,并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收购环球星光及后续增资、提供财务资助等方式,累计投入金额,环球星光累积实现业绩金额及与业绩承诺的差异情况,目前业绩补偿进展,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收购环球星光后累计投入金额

  上市公司于2016年10月完成非公开发行并用人民币18.8亿元收购了环球星光95%股权,后续于2016年12月根据2015年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方案以人民币197,894,736.80元对环球星光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对环球星光持股比例由95%变更为95.45%;2015年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已经约定本次非公发行所募集的资金除用于本次收购外,上市公司应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根据环球星光的运营需要分次向其进行增资),以补充其运营资金(用于补充环球星光因收购KW时以自有资金代付预付订金2,800万美元后的流动资金),于2018年3月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将人民币22,300万元以借款形式借给环球星光全资子公司Star Ace公司用于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截至目前尚未归还)。

  综上,上市公司收购环球星光后累计投入资金为42,089.47万元。

  2)环球星光累积实现业绩金额及与业绩承诺的差异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于2018年2月和2019年4月出具的《环球星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及合并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156号)、《环球星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104005号),环球星光承诺期第一、第二年业绩实现情况如下:

  ■

  第三期的业绩承诺金额为11,870万美元,第三期业绩承诺实现数据目前正在开展专项审计工作中,预计于2019年12月底前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业绩补偿方案和进展

  ①业绩承诺补偿方案

  根据公司与Oneworld Star Holdings Limited(原持有环球星光100%股份;罗永斌先生为其实际控制人)、罗永斌先生(以上合称“罗永斌方”)、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军先生于2014年10月17日共同签署的《资产收购协议》(以下简称“原《资产收购协议》”)的约定:自收购完成交割之日起连续12个月、第13个月-24个月、第25个月-36个月,环球星光对应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环球星光的净利润(包括环球星光在未来可能进行的收购后所产生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6,220万美元、8,460万美元、11,870万美元。若三年承诺期满,环球星光的实际净利润总和未达到上述承诺的净利润总和,则公司应在承诺期第三年的《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的10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罗永斌方和杨军先生根据原《资产收购协议》的约定以现金形式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承诺环球星光净利润–环球星光实际净利润。

  ②目前的业绩承诺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三年承诺期已结束,各方正按照原《资产收购协议》的约定聘请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工作安排,在承诺年度结束后的90日内对环球星光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及差额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根据原《资产收购协议》的约定,公司将于《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的10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业绩补偿方按约定进行补偿。此前,罗永斌方已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各方协商并签署的相关补充协议提前补偿了4.7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为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和促进公司发展,经协商,2018年2月13日,罗永斌方同意提前确认并结算环球星光承诺期第一年的业绩承诺未完成数额,并同意上市公司在第二期收购对价【根据原《资产收购协议》,第一期收购对价(指环球星光的收购对价人民币18.8亿元的75%即人民币14.1亿元)于交割完成后即支付给罗永斌方。第二期收购对价(指收购对价的剩余25%即人民币4.7亿元,该笔未支付收购对价将作为罗永斌方履行业绩承诺的保证金)应在每个承诺年度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后的20日内分别按20%(对应承诺期第一年)、30%(对应承诺期第二年)、50%(对应承诺期第三年)的比例向罗永斌方支付。】中直接扣除其应承担的现金补偿金额,即现金补偿金额人民币185,037,595.67元,该笔金额扣除后应视为上市公司已经向罗永斌方支付了相应金额的第二期收购对价。

  2018年8月20日,罗永斌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军先生签署了《资产收购协议之第三次补充协议》,主要内容为:根据原《资产收购协议》和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上市公司尚未支付的环球星光的第二期收购对价为人民币284,962,404.33元(即第二期收购对价人民币4.7亿元扣除罗永斌方提前确认并结算的环球星光第一年业绩承诺补偿款人民币185,037,595.67元后的数额,以下简称“剩余的第二期对价”)。基于环球星光目前的经营状况,罗永斌方同意上市公司无需再支付环球星光剩余的第二期对价,该笔第二期剩余的收购对价作为罗永斌方对环球星光业绩承诺期内第二年和第三年的业绩承诺未完成数额的现金补偿,同时也视为罗永斌方已经支付了同等金额的第二期对价。如果剩余的第二期对价对价超过罗永斌方所应承担的环球星光业绩承诺期第二年和第三年的现金补偿金额,则罗永斌方不会以任何形式要求返还或者补偿。反之,罗永斌方仍旧将按照《资产收购协议》和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承担并支付剩余的第二期对价与环球星光业绩承诺期第二年和第三年的现金补偿金额的差额部分。除此之外,杨军先生的业绩承诺补偿安排仍按《资产收购协议》的约定执行。目前业绩补偿进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③业绩承诺专项审计进展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手已就环球星光的第三期业绩承诺的专项审计安排达成一致,拟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第三期业绩承诺专项审计工作的审计机构,预计审计期间为2019年12月底前。

  ④前期交易对方回函情况

  为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和促进公司发展,经公司与业绩承诺各方协商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后,罗永斌方已将业绩承诺保证金4.7亿元人民币全部提前划付给公司,作为罗永斌方提前确认并结算给公司的业绩承诺补偿款。但由于前两期的业绩承诺差额为-1,764,203,401.29元人民币,原有的业绩承诺保证金已经无法覆盖。针对这一情况,公司和保荐机构已发函给交易对方问询相关业绩承诺履约情况,交易对方已经回函相关业绩承诺补偿事宜。

  4)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截至目前,三年承诺期已结束,各方正按照《资产收购协议》的约定聘请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工作安排;交易本次业绩承诺补偿为业绩承诺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进行补偿,交易对方此前已经提前结算了4.7亿元的业绩补偿,未出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5)风险提示

  根据原《资产收购协议》,本次业绩承诺补偿为业绩承诺《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进行补偿,同时交易对方此前已经回函相关业绩承诺补偿事宜,但鉴于目前的补偿金额较大,存在交易对方无法按期足额补偿的风险。

  6)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查阅上市公司公告、划款凭证、非公开发行预案以及与相关人员的访谈、业绩承诺人的回函等情况后,保荐机构认为:

  上市公司收购环球星光后已累计投入资金为42,089.47万元人民币;环球星光承诺期第一、第二年累计业绩实现差额为176,420.34万元人民币,第三期的业绩承诺正在进行专项审计工作按照约定预计于2019年12底前完成;截至目前交易对方已经提前结算了4.7亿元的业绩补偿、同时交易对方此前已回函相关业绩承诺补偿事宜,根据原协议尚未出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但鉴于目前的补偿金额较大,存在交易对方无法按期足额补偿的风险。

  三、根据公司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汇丰银行的《催款函》,要求公司履行担保义务的金额为2.76亿元,占公司2018年净资产的比重为23.37%,对公司影响重大。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为4700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结合环球星光及其下属公司的偿债能力、公司履行担保义务的可能性以及流动资金状况,说明公司为偿还银行贷款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回复:

  关于环球星光及其下属公司的偿债能力、公司履行担保义务的可能性详见问题二(2)之回复。

  目前,公司针对偿还环球星光银行贷款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主要包括:

  1) 截止2019年9月30日应收账款和存货余额人民币5.37亿元,环球星光正在积极压缩应收账款及存货余额,以加强资金回笼,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和提高偿付贷款的能力,努力今年底前回收用于偿还贷款金额约为人民币1亿元;

  2) 拟通过处置部分抵押资产等方式偿还贷款。其中,环球星光计划出售香港房产,争取今年底前完成该资产的处置,预计可收回约人民币0.9亿元用于偿付贷款。

  3) 积极督促Kellwood履行定金返还事宜。截止目前,尚未返回金额为人民币2.1亿元(截至目前,交易对方Sino Jasper Holding Ltd.(BVI) 已根据《承诺函》中定金返还计划约定向公司返还定金总计735.03万美元,剩余3050.87万美元定金尚未返还,交易对方将根据《承诺函》的约定,每月至少向公司返还60万美元并在三年偿付其内予以清偿);

  4) 环球星光承诺期的业绩未达预期,公司将督促业绩承诺方进行业绩补偿,并通过业绩补偿的现金或资产偿付银行贷款,目前在与承诺方协商补偿方案。

  公司将积极督促控股子公司尽快偿还上述银行贷款,并正在持续积极与汇丰银行协商争取达成还款计划和具体方案。

  (2)结合收到《催款函》的具体日期,自查前期信息披露是否存在不及时的情形。

  公司回复:

  经公司自查,公司收到汇丰银行发来的《催款函》原件的落款日期与公司公告日期虽存有一定间隔,但不存在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事件具体经过为:《催款函》原件的落款日期为2019年9月25日,经查阅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司(DHL快递公司)快递单号的物流信息,该《催款函》是于10月2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从香港寄出,10月8日(星期二)由园区物业公司签收。由于十一国庆节有七天长假,10月8日为国庆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物业公司累积存放快递包裹较多,未能及时将《催款函》的快递文件转交至公司。公司在10月12日(星期六,为2019年国庆节法定节假日调休的工作日)收到该份《催款函》的快递文件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核实具体情况,并据实撰写公告内容,且于之后最近一个交易日即10月14日(星期一)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传公告文件及《催款函》原件的扫描件等相关报备材料,并于当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催款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77)。

  特此公告。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商赢环球            公告编号:临-2019-102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交易等相关事项的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交易等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92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披露的《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交易等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93)。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和回复。但由于《问询函》中涉及到的有关事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与完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19年11月27日前回复并披露。

  公司将尽快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商赢环球            公告编号:临-2019-103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94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披露的《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95)。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和回复。但由于《问询函》中涉及到的有关事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与完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19年11月27日前回复并披露。

  公司将尽快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商赢环球         公告编号:临-2019-104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商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赢控股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3%;其中累计质押73,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被司法冻结34,586,325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7.38%。在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公司”)质押的股票数量为38,413,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商赢控股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军先生、乐源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旭森世纪投资有限公司、旭森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旭源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8,19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其中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39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8,79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以上减持计划同时遵循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的原则。

  由于商赢控股公司在长江证券公司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出现违约情形,长江证券公司计划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平仓处置不超过14,09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的质押股份,其中,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约4,69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大宗交易约9,39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

  商赢控股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第4个月至第6个月内(90个自然日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4,09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其中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约4,69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大宗交易约9,39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减持计划主体

  ■

  2、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3、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商赢控股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4、商赢控股公司减持的原因

  (1)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商赢控股公司发来的《通知函》,其于长江证券公司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所质押的公司股票存在被动减持的风险。商赢控股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3%,在长江证券公司质押的股票数量为38,413,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7%。

  由于商赢控股公司在长江证券公司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出现违约情形,长江证券公司拟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平仓处置不超过14,09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质押股份,其中,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约4,69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大宗交易约9,39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

  (2)根据商赢控股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自身资金需求及资金规划的要求,商赢控股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第4个月至第6个月内(90个自然日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4,09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其中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约4,69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大宗交易约9,39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商赢控股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股份限售承诺

  商赢控股公司承诺因2016年非公开发行取得的公司73,000,000股,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此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是因长江证券公司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而强制被动减持,商赢控股公司正在积极与长江证券公司进行协商,此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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