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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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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9-129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2日,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联金汇”)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以及募投项目实施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办理相关事项,每次投资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合计在授权时间内投资金额不超过23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额不超过1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以上资金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6),该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以及募投项目实施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办理相关事项,每次投资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合计在授权时间内投资金额不超过22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额不超过1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超过90,000万元,以上资金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6),该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认购产品基本内容

  近日,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的结构性存款10,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的结构性存款2,900万元,购买了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结构性存款1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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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均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或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分析和跟踪,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及募投项目的开展,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五、公司累计委托理财及结构性存款情况

  截至本公告作出之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以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金额为41,900万元(其中17,900万元在公司2018年度现金管理审批额度内,24,000万元在公司2019年度现金管理审批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300,899万元(其中132,379万元在公司2018年度现金管理审批额度内,168,520万元在公司2019年度现金管理审批额度内),均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内。

  截至目前,前述41,900万元现金管理中的22,900万元资金本金及收益已收回;300,899万元现金管理中的247,999万元资金本金及收益已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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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9-130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19年4月15日,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同意公司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4,000万元的担保,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4)。该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19年11月19日,公司与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湖北海立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下称“海立田”)与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为自2019年11月19日起至2020年11月19日止,海立田在人民币2,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内与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办理约定的全部授信业务。保证范围:(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银行偿还和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2)银行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以及保证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额度在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额度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本次为海立田银行授信提供不高于2,000万元的银行担保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5,71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7%。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65,71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7%。

  (2)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2、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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