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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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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编号:临2019-076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北京春晓金控科技有限公司问询,截止公告日,因公司实际控制人韩越先生被逮捕,公司无法联系其本人无法取得函证;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北京春晓金控科技有限公司回函称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截止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泰供应链”)失去有效控制,也无法获得相关的财务数据。公司于2019年11月9日公告了《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对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失去控制的情况说明》,公司拟自2018年1月1日不再合并润泰供应链财务报表,将润泰供应链的长期投资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但润泰供应链能否出表等相关事项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能否获得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019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度报告,因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有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润泰供应链银行贷款逾期(贷款逾期金额本息合计人民币31,430万元),导致公司被部分债权银行及供应商起诉,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被起诉或仲裁金额美金11,615,685.83元及人民币317,475,295.48元;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包括基本户),被冻结金额763.62元。如润泰供应链不能偿还上述债务,公司将存在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博立信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已停止了主要生产线,并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和存货。现只有全资子公司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汉诺睿雅公关顾问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盈利能力较弱,公司存在不能持续经营的风险。

  ●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1,736,904股股份,其持有的全部股份已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司法冻结,被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大连市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轮候冻结,公司控股权存在不稳定的风险。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截止到目前未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9年11月12日、11月13日、11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相关事项的情况

  1、2018 年 8 月 21 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韩越先生(实际控制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刑事拘留。2018 年 9 月 26 日,经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韩越先生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执行逮捕。2019年4月29日,公司从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网站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韩越先生因集资诈骗案,已由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移送审查起诉。

  2、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盛鑫”)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天津盛鑫持有公司101,736,904股股份,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司法冻结,被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大连市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轮候冻结。

  3、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博立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立信”)因手机摄像头模组产能处于饱和状态,同行业采取低价竞争策略抢夺为数不多的订单,造成市场上订单基本无利润;没有承接新的订单,只有少量的尾单生产,生产持续萎缩,处于持续亏损状态。博立信于2019年7月已停止主要生产线的产品生产,只保留了摄像头模组售后,并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和存货。

  4、截止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润泰供应链失去有效控制,也无法获得相关的财务数据。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润泰供应链银行贷款逾期(贷款逾期金额本息合计人民币31,430万元),导致公司被部分债权银行及供应商起诉,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起诉案件涉案金额人民币100万元,公司累计被起诉或仲裁金额美金11,615,685.83元及人民币317,475,295.48元;子公司累计起诉案件涉案金额人民币45,134,912.53元;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包括基本户),被冻结金额763.62元。

  (1)公司起诉案件

  公司诉润泰供应链等六名被告知情权纠纷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诉高伟等四名被告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2)公司被起诉案件

  公司已分别收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英锐恩科技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艾邦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创新科汇电子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寿宁润泰基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寿宁润宏茂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为“寿宁润宏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四名原告、深圳市铁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瑞福科技有限公司起诉状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诉讼民事裁定书及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诉讼民事裁定书及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寿宁润宏茂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四名原告查封通知书。其中: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艾邦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科汇电子有限公司、寿宁润泰基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案件已审理终结。

  (3)公司子公司被起诉案件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立信因涉及买卖合同纠纷,被深圳市腾懋电子有限公司起诉,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驳回了深圳市腾懋电子有限公司起诉,并下达了民事裁定书。

  (4)公司子公司起诉案件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立信诉锐嘉科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法院已受理并达成和解,诉与德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法院已受理并已下达民事判决书。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九有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有供应链”)诉东莞市浩远电子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法院已受理,并已一审判决;诉润泰供应链等四被告借款合同纠纷法院已受理,并将被告润泰供应链名下价值37,546,804.00元的财产保全。

  5、2019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度报告,因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可能被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2019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3.62万元。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润泰供应链已失去有效控制,也无法获得相关的财务数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博立信也于2019年7月已停止了主要生产线,并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和存货。现只有九有供应链的控股子公司北京汉诺睿雅公关顾问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盈利能力较弱。

  7、2019年11月6日、11月8日,公司收到董事长及部分董事的辞职报告,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大股东的推荐,公司补选了董事,补选的董事还需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经公司自查,截止目前,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北京春晓金控科技有限公司函证,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北京春晓金控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等重大事项。

  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北京春晓金控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截止到目前未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四)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五)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北京春晓金控科技有限公司,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经披露的上述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实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截止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润泰供应链失去有效控制,也无法获得相关的财务数据。公司于2019年11月9日公告了《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对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失去控制的情况说明》,公司拟自2018年1月1日不再合并润泰供应链财务报表,将润泰供应链的长期投资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但润泰供应链能否出表等相关事项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能否获得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2019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度报告,因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有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3、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润泰供应链银行贷款逾期(贷款逾期金额本息合计人民币31,430万元),导致公司被部分债权银行及供应商起诉,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被起诉或仲裁金额美金11,615,685.83元及人民币317,475,295.48元;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包括基本户),被冻结金额763.62元。如润泰供应链不能偿还上述债务,公司将存在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4、公司控股子公司博立信于2019年7月已停止了主要生产线,并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和存货。现只有全资子公司九有供应链的控股子公司北京汉诺睿雅公关顾问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盈利能力较弱,公司存在不能持续经营的风险。

  5、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持有公司101,736,904股股份,其持有的全部股份已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司法冻结,被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大连市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轮候冻结,公司控股权存在不稳定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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