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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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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9-094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9年12月2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9-095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9-096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自2013年起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为公司的审计机构,瑞华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同时,作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瑞华能够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提出合理化建议,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作。

  鉴于瑞华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根据公司外部审计要求及国际化业务需要,经多轮评审、综合考虑后,公司决定终止与瑞华的合作;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进行了事前沟通,瑞华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瑞华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经过公司充分调查了解,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酌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51421390A

  3、类型:台港澳投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5、法定代表人: 毛鞍宁

  6、成立日期:1992年9月2日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8、资质: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2019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酌定审计费用。

  3、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9-09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2月2日 15点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三一产业园行政中心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2日

  至2019年1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已于 2019 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议案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 年11月 22日和25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30-17:3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 系 人:樊建军、杨琳

  5、联系电话:010-60738888 传 真:010-60738868

  6、电子邮件: fanjj2@sany.com.cn

  7、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清路 8 号三一产业园 邮编:102206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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