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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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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5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光大银行2019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一零一期产品1

  ●委托理财期限: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2月13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授权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策有效期内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7)。

  一、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91 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2017 年 09 月,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216.67 万股,发行价为 7.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9,268,579.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 等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41,155,000.00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638,113,579.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7 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9 月 8 日出具天职业字[2017]16858 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投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产品,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①结构性存款产品名称:光大银行2019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一零一期产品1

  ②产品类型:保本型产品

  ③认购金额:1,000万元

  ④合同签署日期:2019年11月13日

  ⑤产品到期日:2020年12月13日

  ⑥兑付安排:

  付息安排:利随本清

  本金兑付安排:到期后兑付本金

  ⑦产品预期收益率:到期支取利率为年利率3.15%

  ⑧是否要求履约担保:无

  ⑨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⑩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下发生任何争议时,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产品,产品风险等级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保障公司本金的安全。

  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和开展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 1,000 万元,占本年三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的4.59%,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一)流动性风险

  根据协议约定,存款期限内,公司无权提前终止理财委托或赎回本金。

  (二)法律法规及政策风险

  本理财计划为以现有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基础制定的,如国家宏观政策、金融政策等相关政策或现有法律发生变化,可能对光大银行或理财产品产生不确定性影响,进而对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三)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社会动乱、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避免的意外事件可能对理财计划的执行产生不定影响,导致投资本金或收益发生损失。

  六、截止本公告日,在前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授权范围内,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为0.98亿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6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光大银行2019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一零一期产品3

  ●委托理财期限:2019年11月13日至2020年2月13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决策有效期内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8)。

  一、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投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产品,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①结构性存款产品名称:光大银行2019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一零一期产品3

  ②产品类型:保本型产品

  ③认购金额:1,000万元

  ④合同签署日期:2019年11月13日

  ⑤产品到期日:2020年2月13日

  ⑥兑付安排:

  付息安排:利随本清

  本金兑付安排:到期后兑付本金

  ⑦产品预期收益率:到期支取利率为年利率3.7%

  ⑧是否要求履约担保:无

  ⑨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⑩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下发生任何争议时,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产品,产品风险等级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保证公司本金的安全。

  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收益型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 1,000 万元,占本年三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的4.59%,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一)流动性风险

  根据协议约定存款期限内,公司无权提前终止理财委托或赎回本金。

  (二)法律法规及政策风险

  本理财计划为以现有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基础制定的,如国家宏观政策、金融政策等相关政策或现有法律发生变化,可能对光大银行或理财产品产生不确定性影响,进而对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三)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社会动乱、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避免的意外事件可能对理财计划的执行产生不定影响,导致投资本金或收益发生损失。

  六、截止本公告日,在前述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授权范围内,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为3.00亿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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