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19-074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发出书面通知,会议由董事长林立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本次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表决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关晓斌先生为财务总监,关晓斌先生已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其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一致。同时潘宁女士辞去财务总监,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朱文瑾女士为总经理,朱文瑾女士已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其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获得监管机构认可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林立先生辞去总经理,将继续担任董事长。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11月28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19-075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发出书面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纳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本次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表决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选举新任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选举吴伟中先生为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一致。同时,钟纳先生辞去监事会主席一职,钟纳先生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的申请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新任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现任监事钟纳先生申请辞去监事一职,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钟纳先生在任职期内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故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方可生效。同时,公司股东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59%股份)提名薛梅梅女士担任公司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相同。薛梅梅女士已获得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1
薛梅梅女士个人简历
薛梅梅女士,中国国籍,生于1968年8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1年1月至1994年10月在海南凯利达贸易有限公司担任商务主管一职;1994年11月至2002年8月在吉林省白山市中国旅行社担任商务总监;2002年9月至今在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
薛梅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19-076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调整如下高级管理人员:
1、公司董事会聘任关晓斌先生为财务总监,关晓斌先生已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其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一致。同时潘宁女士辞去财务总监,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裁。
2、公司董事会聘任朱文瑾女士为总经理,朱文瑾女士已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其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获得监管机构认可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林立先生辞去总经理,将继续担任董事长。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附件:关晓斌先生、朱文瑾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1
关晓斌先生个人简历
关晓斌先生:1973年4月出生,1995年7月毕业于深圳大学会计学专业,获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06年7月毕业于香港城市大学国际会计专业,获硕士学位。1995年9月至1996年10月任深圳市建筑材料进出口总公司财务部会计;1996年10月至2002年11月先后任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营业部财务经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营业部财务经理;2002年11月至2011年6月先后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6年4月任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创摩根”)副首席财务官兼财务部负责人;2016年4月至2017年9月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7年9月至2018年10月任国厚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任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关晓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附件2
朱文瑾女士个人简历
朱文瑾女士:1975年8月出生,1998年6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投资经济管理专业,获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04年6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8年7月至2004年8月任职于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际拓展部;2004年8月至2004年12月任职于麦格伦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2004年12月至2012年9月任职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担任执行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5年7月任职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担任执行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9年3月任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部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19年2月担任公司首席风险官;2017年3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目前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朱文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19-077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28日(周四)14:5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11月28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1月27日(股东大会召开的前一日)15:00 至 2019年11月28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1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1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免税商务大厦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决事项
1、关于选举新任股东代表监事的提案;
(二)特别说明
相关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5)。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传真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9年11月22日(周五)9: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6楼会议室
4、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
境外股东提交的登记材料为外文文本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5、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席正
联系电话:0755-82721141
传真:0755-82707700
电子邮箱:ir@chinalin.com
6、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45
2、投票简称:华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28日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11月27日(股东大会召开的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9年11月28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45;股票简称:华林证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权限为:出席本次会议,依照下列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提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和性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2019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注:
1、在“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处,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请填写身份证号码,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请填写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