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集团”)及关联方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出具的《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告知其已于2018年11月16日至2019年11月12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88,760,4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一、增持实施情况
1、增持主体:齐翔集团、雪松控股一致行动人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及未来发展的信心。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4、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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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持前后持股数量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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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 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齐翔集团及雪松控股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项承诺, 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