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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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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58 证券简称:秦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7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外投资及出售资产事项的问询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及出售资产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通过直通车提交披露了《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及《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转让的公告》,公司拟在重庆市西彭工业区新建“总部基地及美沣秦安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基地”,项目总投资额为15亿元,并拟转让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兰美路701号(二郎厂区)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转让金额为4.5亿元。经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有关规定,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关于对外投资事项

  1.项目的可行性。(1)公告披露,项目投资总额达15亿元,请分别补充披露总部基地和美沣秦安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基地各自的总投资额及详细构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并说明相关测算依据和假设前提,以及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因素;(2)请分别补充披露总部基地及美沣秦安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基地的具体项目建设内容,并结合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人力、技术、客户渠道、产品等储备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具备开发新能源驱动系统并通过该业务获取盈利的能力,并充分提示有关风险;(3)请结合行业技术壁垒和竞争状况,进一步说明公司在新能源驱动系统业务领域与主要竞争对手的比较情况,并说明该业务是否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该大额投资是否将导致公司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2.项目资金来源及进度。(1)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公司账面流动资产12.61亿元,其中货币资金7.11亿元。请结合公司目前资金状况,补充披露资金安排及具体计划,并说明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2)请补充披露该项目的具体计划时间表、涉及的具体产品线情况及进度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期、运营期等,并就相关计划可能不达预期的情况充分提示风险。

  3.项目盈利模式。公告披露,公司此次投资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建成5年后达产,达产后实现年产值20亿元及以上。(1)补充披露两个基地的具体运营模式和盈利模式;(2)补充披露达产年限、产值预测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3)说明项目达产年限、预测产值和未来收益情况是否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并就相关不确定性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4.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1)请公司补充披露,如公司总投资额未达15亿元,或项目未能按期达产,或达产后年产值不足20亿元,公司是否需要承担相关责任及相应的应对措施;(2)结合相关协议约定,补充说明重庆市西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公司项目选址并供给土地时,需要履行的相关程序,土地价款的确定依据及支付安排及公司的主要权利义务。

  二、关于出售资产事项

  1.公告披露,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涉及三个具体项目,标的资产转让的同时公司拟在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工业园区购入271亩厂区用地,用于公司现有生产场地搬迁入住及美沣秦安新能源项目落地,因此标的资产转让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请公司补充披露:(1)标的资产所涉三个项目目前的具体使用安排,并说明截至目前,是否存在替代用途的资产;(2)结合公司11月12日披露的对外投资事项,说明本次交易与公司此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否构成一揽子安排,并进一步说明在搬迁工作进行过程中、对外投资事项完成前,公司具体的生产经营安排情况,是否会影响公司目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

  2.公告披露,通过此次交易,公司预计将获得转让款4.5亿元(含税),转让收益2.55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标的资产所涉三个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账面价值情况、地理位置、土地使用性质、周边地块价格、近期可比交易情况、闲置情况及此前的使用状态等,并结合前述事项,说明评估价值及评估增值的依据及合理性;(2)结合公司近一年一期的业绩情况,说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利用资产处置交易确保本年盈利的目的;(3)本次交易后续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时间表,是否涉及人员安置及拆迁及其费用安排等,如有请具体说明,并进一步说明转让收益确定的依据及合理性、明确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次交易推进的障碍,并充分提示风险。

  3.公告披露,此次交易的对手方是重庆渝隆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请公司补充披露交易对手方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手方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基本财务情况,资金实力情况等。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并于 2019 年 11 月 19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将尽快对《问询函》所述相关情况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已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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