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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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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9-08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1月6日,公司收到永州市政府划拨的全资子公司永州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江纸业”)厂房及设备拆除补贴款5,000万元。有关情况如下:

  一、获取补贴的基本情况

  2013年7月30日,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提出并敦促湘江纸业整体搬迁的意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湘江纸业进行整体搬迁,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开展规划和推进搬迁项目前期工作。

  为加快推进湘江纸业搬迁工作,加大力度统筹协调、调动各方资源,公司于2014年6月授权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本公司与永州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洽谈湘江纸业迁址搬迁事宜。详见2014年7月16日公司发布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湘江纸业搬迁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4年12月1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由永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湘江纸业的513.33亩工业用地,永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按38,710.60万元对收回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补偿。2015年12月3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由永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湘江纸业约570.445亩工业用地。永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按54,975.90万元对收回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补偿。详见2014年12月26日、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发布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湘江纸业处置资产的公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湘江纸业土地处置的公告》。

  目前,湘江纸业相关设备的搬迁工作已基本结束。为支持湘江纸业的转型发展,加快推进湘江纸业原所在地的地表附着物拆除、净地交付工作进度,经与永州市人民政府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由永州市人民政府对湘江纸业厂房及设备拆除工作给予人民币5,000万元的补贴。

  二、补贴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获得的上述子公司厂房及设备拆除补贴款作为其他收益计入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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