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徐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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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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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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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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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进
日期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19-047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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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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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区域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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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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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19-048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范博先生持有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0,965,47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3%;本次解除质押500,000股后,范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2,57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23.44%。
●范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78,574,1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3%;本次解除质押500,000股后,范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57,480,7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20.63%。
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收到范博先生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范博先生于2016年11月28日将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3,07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51%)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业务的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1月2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1月28日。2018年11月28日,范博先生将上述股份3,070,000股质押展期一年,展期后的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11月28日。2019年10月28日,范博先生将上述股份中的500,000股解除了质押,并办理完成了相关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徐进、刘安省及一致行动人张国强、孙朋东、徐钦祥、朱成寅、范博、周图亮、段炼、黄绍刚、赵杰、仲继华(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278,574,1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3%,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解除质押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已累计解除质押本公司股份135,760,414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48.7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63%,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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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后续将不再用于股票质押。
二、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股权质押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尚质押本公司股份57,480,700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20.6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58%,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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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