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0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彭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乌兰格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黎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公司2017年底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18年6月28日开始转股,截至报告期末,可转债转股股数为729,347股,公司总股本由5,807,745,000股变为5,808,474,347股。

  2、计算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时,扣除可续期债券应计利息。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注:2019年2月14日,公司收到华能结构调整1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华能结构调整基金”)管理人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能结构调整1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增持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华能结构调整基金自2019年2月14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包含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部分),且不超过50,000万元(包含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部分)。增持股份价格区间为不超过3.6元/股。并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具体详见公司2019-004号、005号、006号、007号公告)。

  2019年8月14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在本次增持计划期间,华能结构调整基金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7,685,514股,累计成交金额31,079.33万元。(详见公司临2019-035号公告)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4.64亿元,同比增长35.79%;净利润11.87亿元,同比增长43.96%;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11亿元,同比增长87.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01亿元,同比增长89.51%,主要由以下原因共同影响所致:

  (一)受蒙西地区总体负荷增长较快及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台机组8月份投产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所属蒙西地区发电企业前三季度发电量同比增长20.15%。

  (二)受机组检修及区域外送机组逐步投产等因素叠加影响,公司直送华北地区电厂前三季度发电量同比下降10.68%。

  (三)前三季度公司煤炭产量449.16万吨,同比增长14.95%。增产部分全部用于外销。

  (四)煤炭销售收入实现7.59亿元,同比增长51.70%。

  (五)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47亿元,其中:公司分别参股15%的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宣告分红合计2.34亿元,公司按相关规定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而去年同期上述公司尚未宣告分配。

  (六)报告期财务费用同比降低1.59亿元。

  二、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货币资金比年初增加58.80%,主要由于报告期母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上都发电公司增加所致;

  报告期应收股利比年初增加90.63%,主要由于报告期公司参股的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宣告分配的股利尚未支付所致;

  报告期在建工程比年初减少52.25%,主要由于报告期公司控股的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台机组于8月投产,其在建工程暂估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报告期应付利息比年初减少40.72%,主要由于报告期公司支付债券利息所致;

  报告期实收资本(股本)比年初增加631,050元,为公司2017年发行可转债转股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于2019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送达。

  (三)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于2019年10月28日形成决议。

  (四)公司董事12人,参加表决12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批准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要求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所属子公司内蒙古海勃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关停后已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的各项资产以及账面其他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710.76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3,449.58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实施了稳健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晓戎先生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继续聘任王晓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会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均对王晓戎先生的任职资格和工作简历进行了核查,认为王晓戎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与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副总经理王晓戎先生、总会计师乌兰格勒女士任期均已届满,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继续聘任王晓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董事会继续聘任乌兰格勒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三年。

  会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均对王晓戎先生的任职资格和工作简历进行了核查,认为王晓戎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与资格。

  会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均对乌兰格勒女士的任职资格和工作简历进行了核查,认为乌兰格勒女士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与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王晓戎先生简历:

  王晓戎,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王晓戎先生曾任内蒙古电建二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发电厂总会计师;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部副经理。现任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乌兰格勒女士简历:

  乌兰格勒,女,蒙古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乌兰格勒女士曾任内蒙古电力总公司财务处、证券部科员;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副经理,计划经营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职务。现任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于2019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送达。

  (三)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于2019年10月28日形成决议。

  (四)公司监事6人,参加表决6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的议案》,程序合法,审议过程符合公司《章程》、制度的相关要求,处置结果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特点。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