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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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吴涵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世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华超 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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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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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利润表事项
1、营业收入:报告期内,营业收入89,795万元,同比减少21,202万元,降幅19.10%,主要是本期智慧照明工程收入减少所致。
2、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4,793万元,同比增加2,814万元,增幅23.50%,主要是金融科技、LED显示业务收入增长,综合毛利率提高所致。
3、财务费用:报告期内,财务费用-422万元,同比增加296万元,增幅41.22%,主要是本期汇兑收益减少、票据贴现息增加所致。
4、投资收益:报告期内,投资收益407万元,同比增加162万元,增幅66.16%,主要是本期资金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5、资产处置收益: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53万元,同比减少39万元,降幅283.48%,主要是本期更换展厅样品所致。
6、营业外支出: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119万元,同比增加75万元,增幅173.34%,主要是向奥之爱公益基金会捐赠所致。
7、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2,007万元,同比增加858万元,增幅74.63%,主要是本期利润增加致所得税费用增加。
(二)资产负债表事项
1、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86万元,主要是本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2,856万元,增幅149.73%,主要是本期工程项目采购预付款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较年初增加59万元,增幅172.1%,主要是期末应收银行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213万元,降幅87.89%,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长期资产采购款减少所致。
5、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7,000万元,增幅70%,主要是本期为补充流动资金,向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2,108万元,降幅57.32%,主要是本期支付员工上年薪资和奖金所致。
7、应付股利:较年初减少47万元,降幅39.65%,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限制性股票的股利所致。
8、库存股:较年初增加2,188万元,增幅62.03%,主要是本期在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股票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事项
1、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额: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额为-9,251万元,同比减少3,574万元,降幅62.97%,主要是本期应收账款回笼较慢,支付员工薪资及税费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为4,306万元,同比减少2,369万元,降幅35.49%,主要是本期银行理财投资同比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为-2,205万元,同比增加5,390万元,增幅70.97%,主要是本期向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汇率变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报告期内,汇率变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779万元,同比增加369万元,增幅89.77%,主要是本期末人民币对美元贬值,且美元余额同比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及中标金额合计约 8.27亿元。
2、《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LED电视墙及相关系统重大合同的公告》于2013年8月1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分包商)与新世界(沈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雇主)、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商)于2016年8月8日签署《沈阳新世界中心项目第一期电视墙及相关系统深化设计、供应及安装分包工程合同文件补充协议》,因工程范围变更,原合同金额由29,288,650.00元,调整至29,249,955.00元;另外,雇主及总承包商同意对于分包商在延长竣工时间内所产生的费用额外补偿分包商1,508,000.00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已发货金额26,323,315.00元。
3、《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中国足协中国之队LED服务商合作协议〉的公告》于2016年3月1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为中国足协中国之队175场赛事提供了LED显示设备和比赛期间的相关服务。
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集中采购协议-设备类〉的公告》于2016年12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已发货金额87,122,531.22元。
5、《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PPP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于2017年1月2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百辉”)已与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内蒙古黄河明珠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东协议书,合资设立PPP项目公司—内蒙古中基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合资组建PPP项目公司的公告》已于2017年8月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之参股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的公告》已于2017年11月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内蒙古中基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与乌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本项目共同签署了《PPP项目合同》。2017年12月14日,乌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乌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将乌海市城市灯光基础建设及灯光旅游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及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决定》。截至2019年9月30日,项目正在推进之中。
6、《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于2018年1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与遵义市高铁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LED定制天幕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89,691,695.00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项目正在推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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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公司管理层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拟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方式为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9 元/股,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包含 4,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包含 8,000 万元)。同时,鉴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05),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回购 A股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9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8.90 元/股。截至2019年9月30日,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5,908,852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95%,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6.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76 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31,918,883.05元(不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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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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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涵渠
2019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9-089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25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由于工作原因,刘钧厚董事授权委托杨建中董事参会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9-090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25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荣邦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9-092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在2019年10月31日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已刊登于2019年10月1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现就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作如下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0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0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下午15:00至2019年10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2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5 发行数量
2.6 限售期
2.7 上市地点
2.8 募集资金投向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3、《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说明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1-4、6-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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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登记时间:2019年10月29日(星期二)9:00-11:30、14:3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奥拓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孔德建
联系电话:0755-26719889
联系传真:0755-26719890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奥拓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邮箱:xuanwz@aoto.com
邮政编码:518052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87”,投票简称为“奥拓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注意事项: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0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经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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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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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月 日 201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