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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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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开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万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穆猛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69.43%,主要因为一是本期增资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从26.9%增至56.35%,变更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其应收款项进行合并抵销;二是本期出口退税及股权转让款收回。

  2、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46.35%,主要因为一是本期循环再造动力三元材料用前驱体原料项目(6万吨/年)、循环再造动力电池用三元材料项目(3万吨/年)投入增加;二是本期新增子公司河南沐桐,在建工程增加1.92亿元。

  3、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减少31.93%,主要因为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转销,对应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4、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44.09%,主要因为本期以票据方式支付的工程款和设备款增加。

  5、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59.45%,主要因为本期原料采购增加,导致应付原料款增加。

  6、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加44.76%,主要因为本期销售订单增加,对应的预收货款增加。

  7、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53.85%,主要因为上年末计提年终奖已在本期支付完毕。

  8、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416.42%,主要因为本期公司发行的超短融增加。

  9、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52.47%,主要因为公司生产销售规模扩大,营运资金需求增加,公司相应增加了长期借款所致。

  10、应付债券较期初减少30.6%,主要因为本期公司债券到期偿还。

  11、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增加135.82%,主要因为本期发生融资租赁业务应付融资租赁款增加。

  12、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36.09%,主要因为销量增加,运输费用相应增加。

  13、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202.22%,主要因为权益法核算参股公司投资收益增加。

  14、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67.95%,主要因为本期债务豁免增加。

  15、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58.45%,主要因为本期资产报废损失较去年有所减少。

  16、收到的税费返还较去年同期增加271.85%,主要因为本期收到的出口退税增加。

  17、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74.85%,主要因为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用于以下项目:(1)绿色拆解循环再造车用动力电池包项目;(2)3 万吨/年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前驱体生产项目;(3)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5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2万吨三元正极材料);(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19年8月1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详见2019年8月1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37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闵其顺、孙建芬共4名发行对象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6,263,734股,限售期为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2018年9月13日上市。报告期内,上述限售股份于2019年9月1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详见2019年9月1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10 月 28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9-104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25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其中,董事陈星题先生、吴浩锋先生,独立董事刘中华先生、吴树阶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9-105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在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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