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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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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宋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宫国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宫国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年初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元

  ■

  (2)年初到本报告期末合并利润表较上年度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元

  ■

  (3)年初到本报告期末合并现金流量表较上年度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8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8-055),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中民新能宁夏同心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并分别于2018年9月8日、2018年9月22日、2018年10月16日、2018年10月3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3、2018-065、2018-066、2018-071)。

  2018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同日,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1月13日开市起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进展公告。并于2018 年11月13日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性提示及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4)及《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1月21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5)、《关于召开媒体说明会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6)。

  2018年11月23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会议室召开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并于2018年11月2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7)。

  2018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劵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47号)。针对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逐项进行了落实和回复,2018年11月27日披露了《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修订说明》(    公告编号:2018-078)及《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公告。同日,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1月27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并于当日披露了《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9)。

  2018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8年12月1日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80)、《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81)、《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8-08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83)、《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8-084)、《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公告。

  2018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8年12月18日披露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85)。

  2018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2130)。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并于2018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86)。

  2019年1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2130 号)。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并于2019年1月26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1)及《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2019年3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3),鉴于反馈意见回复涉及的工作量较大,部分事项还需进一步核查与落实,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回复工作,经与中介机构协商,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的申请,申请于2019年4月23日前报送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

  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审查的议案》,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申请中止审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申请文件。于2019年4月20日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9)、《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事项审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0)。

  2019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0),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2019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和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和撤回相关申请材料。并于2019年9月7日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和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公告》、《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公告编号分别为:2019-028、2019-029、2019-030、2019-031、2019-032)等相关公告。

  2019年9月9日,公司召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并于2019年9月10日披露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4)。

  2019年9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19-035),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说明。

  2019年9月1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33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就《问询函》中所涉及事项逐一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落实,并于2019年9月21日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6)。

  2019年9月23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和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并于2019年9月24日披露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7)。

  2019年10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9] 313 号),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1)。

  上述公告具体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2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4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宋斌先生、高运奎先生、隋延波先生、王平先生、杨玉清先生、宫国伟先生现场参加了会议,董事宋希亮先生、杨依见先生、梁仕念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宋斌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3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4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1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李东光先生、马建平先生、段彪先生、马强先生现场参加了会议,杨勇利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东光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执行《修订通知》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5、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合并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3、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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