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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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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焦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常万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本期较上年期末减少41.80%,主要原因是上期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本期到期还款及支付30万吨稳定轻烃等项目建设款减少货币资金所致;

  2、应收票据:本期较上年期末减少32.32%,主要原因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支付货款所致;

  3、预付账项:本期较上年期末增加160.15%,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精煤、原煤款增加所致;

  4、应付票据:本期较上年期末减少58.35%,主要原因是上期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还款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本期较上年期末减少33.51%,主要原因:一是本期矿业公司未生产,计提工资减少;二是本期支付上年年终奖导致应付职工薪酬减少;

  6、应交税费:本期较上年期末减少52.00%,主要原因是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期较上年期末增加47.59%,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8、长期应付款:本期较上年期末增加1018.52%,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款所致;

  9、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45.18%,主要原因是上期留抵增值税金额较大,本期应交增值税减少,计提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减少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89.17%,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减少所致;

  11、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26.34%,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省技术中心、工信局等单位财政奖励所致;

  12、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879.50%,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茄子河煤炭生产安监局煤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及企业合并(收购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产生收益所致;

  13、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81.83%,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3.87%,主要原因一是销售收入减少、预收货款减少;二是本期以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减少对应现金支出增加;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6,500,798.29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在建项目(30万吨稳定轻烯项目)支出增加及上年同期对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投资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65,382,050.78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向股东发放现金股利及偿还借款所致;

  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75.27%,基本每股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76.47%,主要原因是:一是受产业周期性影响,主要产品价格下降;二是受煤矿整合政策影响,矿产业务亏损,原煤减少,以采购精煤为主,成本上升,同时产能不足,造成主要产品单位成本上升。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芦元勃先生、李利维先生、周长波先生已离职,根据《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上述3人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45,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相关申请文件,于2019年10月11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9-052号、临2019-054号和临2019-074号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9-076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参加现场会议董事7人,董事长焦云先生、副董事长焦岩岩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总裁马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四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9-078号公告。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9-079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另,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安监总办[2015]27号),公司董事、总裁马庆先生代表公司管理层,向董事会汇报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6-9月份安全管理工作报告》,董事会听取了上述汇报内容,并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给予肯定。

  三、上网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四、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9-077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2019年10月15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共有监事2人,出席会议监事2人,本次会议由监事宋淑琴女士主持,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三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监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提名孙明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监事会主席常万昌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孙明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孙明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孙明君,男,出于1959年,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机电专业),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先后被评为鸡西市优秀企业家、省市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建功立业优秀政协委员、市级科技先进个人、七台河市煤化工专业学科带头人的荣誉称号。1981年7月至1988年6月先后任鸡西矿务局建井处建设工区机电技术员、工程师职务;1988年7月至1990年2月先后任鸡西矿务局建井处机电科机电工程师、管理组组长职务;1990年3月至1994年11月任鸡西矿务局建井处施工技术科副科长;1994年12月至1999年4月任鸡西矿务局建井处机电副处长;1999年5月至2004年1月任鸡西矿务局煤气厂厂长;2004年2月至2004年8月任鸡西矿务局机关安监局地面处处长;2004年9月至2005年11月任黑龙江宝泰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12月至2009年2月任黑龙江宝泰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黑龙江宝泰隆焦化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3月至2010年12月任黑龙江宝泰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矿业公司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1年5月任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4年3月任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4月至2017年4月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4月至今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副总经理。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9-078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芦元勃先生、李利维先生、周长波先生已离职,根据《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毕回购注销手续,中登公司已于2019年10月11日对上述股份完成注销业务,公司总股本由1,610,979,597股变更为1,610,934,597股。因此,董事会需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中相应条款,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原《章程》中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10,979,597元。

  现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10,934,597元。

  原《章程》中第十八条  公司总股本为1,610,979,597股。公司成立时发起人股份290,000,000股。

  现修改为:第十八条  公司总股本为1,610,934,597股。公司成立时发起人股份290,000,000股。

  原《章程》中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610,979,597股,全部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610,934,597股,全部为普通股。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临2019-076号公告),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综合部具体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修订后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9-079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1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13日

  至2019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9-076号、临2019-077号、临2019-078号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机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3日

  3、会议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王维舟、唐晶

  3、联系电话:0464-2915999、2919908

  4、传真:0464-2915999、2919908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9-080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3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产销量情况

  ■

  二、主要原材料采购量情况

  单位:吨

  ■

  三、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2、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19年1-3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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