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28 公司简称:兰太实业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德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云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有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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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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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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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常用词语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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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原因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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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股权处置情况:2019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承债式转让内蒙古兰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及债权的议案》(详见2019年8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兰太实业关于承债式转让内蒙古兰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及债权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8);8月12日,兰太煤业51%股权及相关债权项目在北交所预披露;9月29日,公司将持有的兰太煤业51%股权及相关债权项目在北交所挂牌转让(详见2019年9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兰太实业关于挂牌转让内蒙古兰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及债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8)。
(2)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7月正式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组织各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与交易对方达成合作意向,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各项重组议案。2019年7月24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19年第32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审核,审核结果为公司本次重组事项未获得通过; 8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不予核准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证监会许可【2019】1427号); 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就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外披露;根据并购重组委的审核意见,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协同相关中介机构,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 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并进行披露;10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192578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予以受理。目前,公司组织各中介机构正在有序推进本次事项,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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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86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情况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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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2019年第三季度,精细化工行业氯酸钠产品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略有上升,金属钠产品价格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基础化工产品纯碱受市场波动影响,售价较上年同期相比略有上涨;医药行业复方甘草片通过转变销售模式,市场好转,售价小幅上升;苁蓉益肾颗粒受国家医改政策的影响,市场竞争加剧,售价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1.60%。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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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三季度,石灰石采购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化不大;原盐受运费上涨影响,采购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涨8.67%;焦炭受市场价格变动的影响,采购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4.82%;公司在确保锅炉高效运转的情况下,加大了高热量原煤的采购量,原煤采购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涨9.13%;甘草浸粉采购价格与上年同期持平;肉苁蓉采购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涉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