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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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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袁平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全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战略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发展战略,重点发展医药工业,优化医药商业,经营业绩逐季提升。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405.42万元,同比增长11.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1.00万元,同比增长31.9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44.30万元,同比增长48.30%;其中,医药工业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21.07%和81.21%。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6,261.7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37.20万元,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9%和14.28%;其中,医药工业销售收入及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19.11%和23.60%,公司医药工业持续保持较快增长态势。上述经营业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报告期内公司狠抓战略落实,积极调整业务结构,坚持仿创结合,有效推动“降本增效”的结果。

  报告期内,公司更加重视新产品的研发及引进工作。截至目前,公司累计研发支出较去年同期增长66.40%。根据公司规划,预计三年内将投入近十亿元人民币进行一致性评价、新产品引进和研发工作,力争早日实现近20个产品的落地。其中,公司与方正医药研究院合作开发的盐酸莫西沙星项目已完成现场检查;已签约的塞来昔布胶囊正稳步推进BE试验;盐酸曲美他嗪缓释片已提交补充资料,正在审评中;乳酸钙口服液项目已初步完成申报资料整理,待审核完善资料后提交申报;维格列汀片项目已完成引进的前期准备工作;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盐酸氨溴索注射液及盐酸帕罗西汀肠溶缓释片等项目正稳步推进中。公司已启动的注射用头孢曲松钠、格列美脲等九个品种的一致性评价研发工作进展顺利,其中注射用头孢曲松钠在报告期内提交注册申报。

  公司密切关注医药医疗领域的并购标的,正在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及市场状况,力争实现相关目标机会。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与北大医学部的合作力度,积极探索与北大医疗体系内产业园、创新谷的合作模式,争取在创新创投领域取得突破。如有实质进展,公司将及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发挥核心品种的首仿、独家及营销网络优势,挖掘产品潜在盈利能力,实现了销售收入的历史新突破。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注射用头孢曲松钠销售收入突破25,000万元,同比增长58.73%;前六大品种的累计销售规模同比增长24.92%。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加强了对医药流通业务的梳理、整合,集中精力服务优质客户,加大业务结构的优化力度,亦取得了净利润同比增长6.71%的好成绩,医药流通业务盈利结构进一步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及投资者关系建设与管理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夯实公司治理基础,努力将公司打造为规范、自律的上市公司;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体系建设,强化公司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推动公司经营质量提高;充分利用“互动易”和投资者热线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互动,让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投资价值,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形象;坚持全方位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为重心,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及全面性。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发展战略为指引,在内生和外延方面持续发力,坚持以打造“具有国际化能力的仿创型医药科技企业”为导向,坚持“重医药工业,优化医药商业”,稳扎稳打,以期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当前,公司业绩仍处于稳步较快增长期,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在预定的时间实现预定的战略目标。

  (二)关联交易

  1、联合研发

  ①根据2013年2月公司与SK Biopharmaceuticals Co,LTD(以下简称SKBP)、方正医药研究院、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美迪西)签订的合作协议,公司与SKBP、方正医药研究院、上海美迪西就精神神经类全球首创药物SKL-PSL在包括临床前试验、新药注册申请、临床试验、生产批件申请、生产销售权益及在中国、美国或欧洲的注册等领域共同合作。SKBP许可方正医药研究院共同参与SKL-PSL项目的研发,并共享研发进展数据及相关资料;方正医药研究院负责临床试验和新药注册申请,并协助SKBP在美国FDA或欧洲相关部门的注册申请;上海美迪西进行临床前研究,并为方正医药研究院准备新药申请所需文件;公司负责提供临床试验样本生产服务并申报药品生产批件。公司独家拥有SKL-PSL药品在中国境内(含香港、台湾)的销售权,其中,SKBP享有净销售收入10%,上海美迪西享有净销售收入5%,其余利益分配由公司与方正医药研究院另行约定。截至资产负债表日,该项目已获得临床批件,临床研究尚未启动。

  ②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与方正医药研究院签署《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公司委托方正医药研究院完成琥珀酸曲格列汀原料药及片剂的小试、中试开发、 预BE试验、BE试验以及验证性临床试验研究(如需),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公司将向方正医药研究院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不包含验证性临床费用总额为2,750 万元。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支付相关研发经费412.5万元。

  2、金融服务协议

  2017年1月,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财务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由方正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包括存款、贷款及融资、结算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其中公司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该协议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存款 97,468.22万元,累计取款84,104.28万元,共取得存款利息收入520,54万元。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在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42,696.93万元,公司尚未申请贷款。

  3、设立产业并购基金

  2014年9月,公司与北大医疗、北京北大医疗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疗产业基金)、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同北京)、上海德同共盈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德同)共同投资上海德同北大医药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基金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不少于5亿元且不超过7亿元;同时,公司与北大医疗产业基金、德同北京按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德同北大医药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产业并购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该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出资300万元,持有其30%的股权。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尚未支付上述出资款。

  4、关于资产剥离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人员薪酬支付事宜

  2015年5月,公司与原子公司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合成)签订协议,将公司原料药相关的业务和资产(包括存货、债权债务、固定资产等)转让给重庆合成,协议约定原料药业务人员随资产一并转移。2015年11月24日,公司已将重庆合成的股权转让给合成集团。由于人员转移涉及的员工劳动合同变更尚未全部完成,公司与重庆合成协商,约定由公司代为支付职工薪酬,重庆合成应事先支付相关款项。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代重庆合成支付职工薪酬金额合计1,161.42万元。

  5、北医医药签署长期服务合同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北医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医医药”)与北京大学国际医院签署《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医疗设备、手术器械、药品、体外诊断试剂、医用耗材等物资供应与配送长期服务合同》(以下简称“《长期服务合同》”)。《长期服务合同》约定,北医医药为北大国际医院的医疗设备、手术器械、药品(特殊药品除外)、体外诊断试剂、医用耗材的采购、物流与配送等项目服务的唯一提供商,暂估合同总金额为每年10亿元,期限三年,自《长期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截止2019年9月30日,北医医药与北京大学国际医院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65,176.6万元。

  6、关联方资金往来

  2019年初,公司与合成集团往来余额217.62万元,双方未计算资金占用费。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合成集团55.77万元。截止2019年9月30日,与合成集团往来余额161.85万元。

  (三)其他事项

  1、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方正拓康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方正拓康(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注销事宜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方正拓康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方正拓康(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事宜。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7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上海方正拓康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方正拓康(香港)贸易有限公司的公告》(2017-42号)。由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大学,子公司注销需发起国资流程,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子公司注销事宜尚未完成。

  2、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北京北大医疗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41%股权事宜

  2017年10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以不低于标的股权的评估值出售公司持有的北京北大医疗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41%股权。出售后,公司不再持有肿瘤公司股权。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7年10月16日披露的《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2017-48号)。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转让北京北大医疗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事宜尚未完成。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9-026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下午14:00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10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宋金松先生、范晶先生、孙建先生、任甄华先生、毛润先生、郝颖先生和王洪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其余董事出席现场会议。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袁平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9-027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下午15:00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10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给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其中监事胡继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其余监事出席现场会议。会议由胡继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修订,相关修订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将更加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9-029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2019年9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废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编制企业合并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除财务报表格式按《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外,公司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会【2019】16号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三季度报表,影响如下:

  1、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

  (2)“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4)新增“使用权资产”项目反映承租人企业持有的使用权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

  (5)新增“租赁负债”项目反映承租人企业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期末账面价值;

  (6)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高危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的期末账面价值。

  2、利润表

  (1)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2)将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所有者权益

  增加了“专项储备”列项目。

  5、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合理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财政部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修订,相关修订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将更加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9-028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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