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9月3日,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大兴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告知书》。由于公司作为北京屹立由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屹立由”)的100%持股股东、无法行使股东权利,为维护公司利益,公司已经向北京大兴法院提起诉讼。现将《受理案件告知书》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1、诉讼原告、被告
原告: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燕媚,住所地:德州市顺河西路18。
被告:北京屹立由数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欧阳健卓,住所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18号A座431室。
2、诉讼请求
⑴判令被告依法履行其唯一股东原告于2019年6月27日形成的《北京屹立由数据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⑵判令被告依法配合其唯一股东原告查阅被告的财务资料;
⑶本案相关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3、诉讼事由情况介绍
2019年6月27日,原告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北京屹立由数据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为:“一、免去欧阳健卓执行董事职务,免去孙立国监事职务;二、任命李燕媚女士为执行董事、郑晗先生为监事;三、授权李江先生代表北京屹立由数据有限公司、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董监事变更手续。”原告于2019年6月28日向被告送达了上述股东会决议及《关于行使股东权利的通知函》,要求被告履行上述股东会决议、配合原告查阅财务资料,但被告至今一直没有履行。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导致原告无法行使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查阅财务资料等股东权利,严重损害了原告作为唯一股东的合法权益,故向法院起诉。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日常披露及定期报告中所披露诉讼事项,截至公告日,公司已聘请律师对公司的其他诉讼事项进行核查和梳理,公司将根据核查和梳理结果及时披露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事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公司财务报表已不再合并屹立由相关经营、财务数据。针对上述诉讼事项,公司正在积极推进过程中,因此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