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9-069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华集团”)股东杭州辽通鼎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辽通鼎能”)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7,261,300股(转增股本前),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45226%,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2019年6月13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4.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25,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 20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700,000,000股。辽通鼎能所持公司股份从27,261,300股变为38,165,8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45226%。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3日收到辽通鼎能发来的《关于减持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结果的通知》,截至2019年9月3日,辽通鼎能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区间届满,辽通鼎能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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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4.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25,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 20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700,000,000股。辽通鼎能因公司转增股本,持有的股份数量从27,261,300股增加到38,165,820股,增加了10,904,52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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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因市场原因,合伙企业未按预期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9/4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9-070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903-01号)、《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浙0106民初6509号),获悉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然工贸”)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冻结的具体情况
被冻结人: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冻结起始日:2019年9月3日
冻结终止日:冻结期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冻结数量:81,472,118股(限售流通股,司法轮候冻结),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你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
冻结事由: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对原告孔世海诉被告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等五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原告孔世海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已作出(2019)浙0106民初65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等五被告银行存款13,760,000元,或扣押、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现该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萧然工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14,060,965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9%,其中114,058,000股已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99%;本次萧然工贸所持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81,472,11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1.43%,占公司总股本的11.64%。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上述股份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