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9-066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于2019年9月2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26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左洪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推荐杨鑫宏先生、梁影女士、徐纪媛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吉泽升先生、邵明霞女士、陶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实业开发总公司(持有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6.51%)推荐刘佰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提名杨鑫宏先生、刘佰华女士、梁影女士、徐纪媛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提名吉泽升先生、邵明霞女士、陶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同意出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为前提。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临2019-067)。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日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鑫宏先生:中国籍,汉族,1971年出生,工学博士,黑龙江省新材料产业协会副理事长,SEMI中国 HB-LED 标准技术委员会核心委员。现任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技术总监,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刘佰华女士:中国籍,汉族,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哈尔滨工大航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江苏哈宜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等。
梁影女士:中国籍,汉族,198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物理电子学硕士学位。历任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销售部业务员、部长助理、部长、证券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黑龙江省大正德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纪媛女士:中国籍,汉族,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部长助理、部长。哈尔滨鎏霞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吉泽升先生:中国籍,汉族,1962年出生,材料学博士。中国热处理学会理事,中国塑性加工学会理事,国家材料热处理标准化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热处理学会副理事长,黑龙江省工业炉学会副理事长,日本金属学会外籍会员,2004年东京大学高级访问学者,材料研究与应用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主任。现任哈尔滨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哈尔滨吉星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
邵明霞女士:中国籍,汉族,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曾任哈尔滨建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黑龙江鑫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哈尔滨建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现任哈尔滨中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黑龙江建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
陶宏先生:中国籍,汉族,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上海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国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9-067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9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1377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18日
至2019年9月19日
投票时间为:自2019年9月18日15:00至2019年9月19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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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n.cn)的公告。
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
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15:00至2019年9月19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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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凭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9年9月16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0--15:00)。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迪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137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50000
电话:(0451)51076628
传真:(0451)87185718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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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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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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