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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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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77,960.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42%,实现净利润10,835.59万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非净利润9,376.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29 %,经营指标积极向好的态势。

  从近几年我国煤炭市场运行看,供需关系是影响煤炭市场走势的关键因素,供需关系主要由国内煤炭生产能力、煤炭进出口、煤炭需求等构成;影响煤炭生产的还有煤炭产业集中度和生产集中度、煤炭调控政策、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淘汰落后产能等。从目前看,煤炭供给充足程度提高但并不宽松;煤炭需求保持高位将对煤炭市场形成有力支撑;此外,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淘汰落后产能等都会对一些非优质产能的发挥形成一定制约;调控政策可对过松或过紧的煤炭市场进行灵活调节,促进煤炭市场基本稳定,未来煤炭市场运行将保持基本平稳走势。

  我国能源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深层次问题仍很突出,科技创新在能源发展中的作用还不显著,长期形成的粗放发展方式亟待转变。习近平同志关于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论述,深入总结我国能源发展的经验教训,明确新时代我国能源发展必须加快转换发展动力,把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培育成带动我国产业升级的新增长点。我们要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能源领域科技创新,加快转换动力引擎,以科技创新驱动能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当前,我国智能化开采发展日新月异,标准、政策逐步完善落地,采矿机器人提上日程,截止2018年底,有145个综采工作面已经实施了智能化开采。1月2日,国家煤矿安监局以2019年第1号公告的形式,制定并发布了《煤矿机器人重点研发目录》,共涉及掘进、采煤、运输、安控和救援等关键危险岗位的5类、38种煤矿机器人。4项政策是:积极协调相关部委,一是煤矿机器人,已经纳入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支持范围;二是煤矿“四化”技术装备和机器人,已经纳入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遴选范围;三是正在研究将智能装备及机器人,力争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范围;四是推进智能化无人(少人)示范矿井建设,加大科技攻关,争取政策资金的扶持。目前,采煤工作面机器人群、钻锚机器人、选矸机器人及各种巡检机器人已在煤矿井下现场应用,其他各类煤矿机器人正在立项研发过程中,形成了跨界合作、多方参与、加快发展的良好势头。煤炭生产企业对自动化、智能化、高可靠性的产品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国家今年取消绝大部分煤机产品进口退税更有力地催生了进口替代的市场需求。这一切将推动煤机行业的升级换代。

  在上述行业发展的背景下,公司2019下半年要围绕“煤机板块做优做强,新能源板块有进有退,工程板块起好步、开好头”的开展实施下半年的工作。要坚持补短板、防风险,加大创新的投入和力度,集中攻关关键技术,对老产品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快速整顿提高;要调整公司产业结构、优化布局,并确保工程项目第三板块稳步推进,赢得良好发展势头。要把控经营风险,注重打牢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培育壮大新产品、新业态,提升集团化协调发展水平。

  新能源板块要整合资源,有进有退,结合集团战略实际需要,进一步厘清发展思路和规划,采取果断措施,有进有退,以退为主,不能因新能源板块致使集团的发展负重前行。工程板块要审慎决策、严抓安全,起好步、开好头,要朝着将工程板块发展成为集团第一业务和盈利板块的目标奋力拼搏。

  要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并确保产品质量的可靠、稳定、一致。要提升科研水平,确保技术领先,全体科技人员要解放思想、勇于担当、敢为人先、开拓创新。要进一步提升服务用户水平;要提高市场响应速度,提高售后服务水平,真真把客户当上帝来待。高效、有力解决用户的问题和困难。要按用户要求,保质、保量按时供应。全集团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

  加快新厂区建设进度、推进人才选拔和人才培养、提高绩效考核水平、完善薪酬体系建设,并以新厂区搬迁为契机,激活企业文化,增强企业软实力建设,启动提高职工满意度工程。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51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华辉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6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本次会议董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召开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创力集团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5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创力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52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崧复路156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监事会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

  (一)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合理变更。其主要依据为: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等相关文件。

  (二)此次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已披露的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53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将2019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2015年3月,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9,376,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72,213,188.4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7,162,811.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1119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 2019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共用于募投项目支出43,864,079.74元,支付手续费10,220.34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8,826,977.05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2,533,928.22元,收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收益4,617,558.60元,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0.00元,故截止2019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存款专户的余额合计为319,916,766.61元。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手续进行了严格要求,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青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平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截止2019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注1: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青浦支行开立的“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已于2015年5月5日注销。

  注2:在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湖支行开立的“铸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已于2017年5月10日注销。

  注3: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开立的“融资租赁项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已于2017年8月21日注销。

  注4: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开立的“融资租赁项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已于2017年8月21日注销。

  注5: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开立的“融资租赁项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已于2017年6月6日注销。

  注6: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青浦支行开立的“融资租赁项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已于2017年5月10日注销。

  注7:在中国银行股份太原高兴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的“新能源汽车运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已于2017年7月10日注销。

  注8: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开发区支行开立的“区域营销及技术支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已于2018年4月16日注销。

  注9:在中国银行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立的“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池包、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机及控制器项目(一期)”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已于2019年6月17日注销。

  注10: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的“新能源汽车配套零部件及充电桩项目(一期)”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已于2019年6月17日注销。

  注11: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开立的“新能源汽车运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已于2019年6月17日注销。

  三、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3,864,079.74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公司2012年3月17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至2015年5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380号《关于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500万元;2019年1月8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没有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符合监管要求。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将“新能源汽车配套零部件及充电桩项目(一期)”、“新能源汽车运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新能源汽车配套零部件及充电桩项目(一期)”、“新能源汽车运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实际结余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8,826,977.05元。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滚动管理59,000万元,已获得投资收益4,617,558.60元。具体如下:

  ■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新能源汽车配套零部件及充电桩项目(一期)”、“新能源汽车运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节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8,826,977.05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新能源汽车配套零部件及充电桩项目(一期)”、“新能源汽车运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节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8,826,977.05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5年6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采掘机械设备配套加工基地改扩建项目”的总投资金额由45,815万元调整为19,000万元。原项目实施地址变更为在苏州创力矿山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创力”)现有厂房实施,该项目土地购置费、建筑工程费、其他费用(含预备费等费用)共计19,734万元(含已投入金额)均由苏州创力以自有资金投入。本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工位器具”金额由20,321万元调整为14,150万元,其中已投入设备2,911.90万元由苏州创力采购,剩余11,283.10万元设备均调整为公司集中采购,再租赁给苏州创力生产使用。“铺底流动资金”由5,760万元调整为4,85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6,815万元,拟将其中的4,080万元投资铸造生产线建设项目,结余22,735万元暂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保管,待公司找到合适的新项目后投入实施。2015年6月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此次变更公司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2015年6月23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变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及已实际累计投资额概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投资额部分为利息收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落实了“待定项目”部分结余资金投资项目。

  本期变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区域营销及技术支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中的4,600.92万元以及待定项目结余资金2,615.00万元用于投资新能源汽车运营项目。

  变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采掘机械设备配套加工基地改扩建项目”中的铺底流动资金4,850.00万元用于融资租赁项目。

  变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1、年产300台采掘机械设备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采掘机械设备配套加工基地改扩建项目

  本次项目建设周期调整,是根据煤机行业发展形势并结合公司实际,主动调整战略布局,放缓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上市后至2016年下半年煤炭、煤机行业市场需求疲软、售价下跌,为保证公司股东及公司的利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煤机行业复苏回暖后,公司遵循以销定产原则,本着产能最大化利用为目标,在项目进度上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2、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池包、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机及控制器项目(一期)、新能源汽车配套零部件及充电桩项目(一期)、新能源运营项目

  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领域国家补贴政策逐步退出,新能源汽车领域发展形势发生了变化,但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依然是国家长期不变的战略,新能源汽车挑战和机遇并存,公司从目前新能源汽车项目的实际运营情况出发,进一步整合优化,实现募集资金投资收益最大化。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项目的效益主要是通过加强公司在采掘机械设备及矿用电气设备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和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间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故本项目不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区域营销及技术支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因项目的效益主要是通过营销办事处的增员扩建,加强市场开发的深度和广度,为售中和售后服务效率的提高提供有力保障,提升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间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故本项目不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55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但对部分会计项目列报进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8 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度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准则”),通知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2、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金融工具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的新金融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会计准则,不重述前期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调整如下:

  (1)原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原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情况

  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 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二)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此次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其主要依据为: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等相关文件。

  (二)此次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已披露的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合理变更。其主要依据为: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等相关文件。

  (二)此次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已披露的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03012                       公司简称:创力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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