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1368号)。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9-026),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368号)。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91368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国证监会中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审核的原因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部分申报资料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其因执行其他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中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尚未最终结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中止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核。
二、中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中止审核,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要求尽快履行相关程序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对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的审查,继续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工作。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