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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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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6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合计15,107,446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2.12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712,028,800股减至696,921,354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7月26日办理完成。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回购股份导致公司股份总额、非限售股份数量发生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就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披露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及2018年7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7.20元/股的价格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不低于10,0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于2018年8月9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并于2018年9月20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并于2018年9月2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截至2019年7月6日,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已满,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5,107,446股,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2.122%,最高成交价为7.210元/股(由于股票价格波动较快,于7.210元成交10,000股),最低成交价为5.350元/股,成交均价为6.55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9,019,502.79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已于2019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15,107,446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回购股份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712,028,800股减至696,921,354股。具体如下:

  ■

  四、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召开相关会议审议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章程事项,并办理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及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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