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的告知函,获悉宜华集团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被冻结人: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冻结股份数量:285,009,298股(无限售流通股,其中285,000,000股已质押)
3、冻结起始日:2019年7月15日,冻结期限为三年
4、冻结事由:宜华集团于2017年对浙江浙商产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商合伙企业”)出资人民币20亿元,根据相关约定,浙商合伙企业控股子公司浙商产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产融”)向宜华集团提供部分产业投资资金。2019年7月15日,浙商产融因投资借款纠纷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冻结宜华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相关投资及诉讼情况宜华集团正在与浙商合伙企业及浙商产融协商解决中。
截止本公告日,宜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430,399,2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2%。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之后,宜华集团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285,009,29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6.22%,占公司总股本的19.22%。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上述股权被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