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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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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19-06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7月1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详见2019年7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告为上述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以下简称“16国君G3”)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条款约定如下:发行人有权于16国君G3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场所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16国君G3将被视为在第3年末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16国君G3。赎回的支付方式与16国君G3到期本息支付方式相同,将按照16国君G3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未行使赎回权,则16国君G3将继续在后2年存续。

  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发行完成16国君G3,2019年8月12日为16国君G3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约定,公司可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2019年7月1日,公司决定行使16国君G3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6国君G3全部赎回。

  公司将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做好16国君G3赎回事宜的后续信息披露及本息兑付工作。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19-06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7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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