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1版)总之,“理性、专业、具备自我保护力”是注册制下中小投资者的基本自身要求。
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
中国证券报:在注册制背景下,投资者保护的目标是什么?
吴光焰:在注册制改革背景下,价值判断交还给了市场和广大投资者。在此过程中,投资者保护工作要实现以下三个目标:一是改善监管模式,加强持续性监管,在市场化的前提下,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资本市场环境;二是加强投资者能力培育,完善投资者结构,引导投资者更好地适应和参与注册制改革过程;三是完善投资者保护的各项制度安排,投资者在遇到相关问题时,能够及时得到救济与帮助。
中国证券报:各家券商作为投资者参与股票交易的窗口,在注册制改革背景下,券商应如何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
吴光焰:券商作为重要的金融市场主体,是连接投资者与金融市场的重要桥梁。在注册制改革背景下,保护投资者权益是券商的责任和义务。券商应从下面四方面推进并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
一是修炼“内功”,完善内部投资者保护管理的各项机制安排。券商内部需要组建投资者保护的专业团队,并开展内部学习,确保业务人员能够充分认识注册制的意义和内涵,能够为投资者提供专业的解释与服务。二是深入了解客户,充分做好适当性管理。三是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加强投资者能力培育。四是强化过程管理,将投资者保护融入业务开展的各环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