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70
债券代码:155175 债券简称:19东方0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24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通讯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终止向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考虑公司整体资金安排,公司决定终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对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务公司”)上述增资事项。
东方财务公司控股股东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和下属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本公司29.96%比例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终止向东方财务公司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宏伟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71)。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71
债券代码:155175 债券简称:19东方0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决定终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向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
●本次终止对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粮油”)拟以现金方式向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务公司”)增资,增资金额合计人民币10亿元,其中本公司增资金额人民币5亿元,东方粮油增资金额人民币5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方粮油合计持有东方财务公司的股权比例为47.50%。东方财务公司控股股东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和下属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本公司29.96%比例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5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67)。
截止目前,本次增资事项尚未最终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的批准。
二、终止本次对东方财务公司增资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2019年6月1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东方”)下属子公司杭州开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功竞得杭州临安区锦北单元A-R21-11住宅地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成交金额10.70亿元。考虑上市公司整体资金安排,公司决定终止公司及子公司东方粮油本次向东方财务公司增资事项,公司本次拟用于对东方财务公司增资的5亿元自有资金将用于支持国开东方下属子公司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价款,东方粮油本次拟用于对东方财务公司增资的5亿元自有资金将用于农业产业板块的业务拓展,进一步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规模和盈利能力。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向东方财务公司增资事项尚未最终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的批准,公司尚未实际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尚未履行实际出资义务,增资协议各方已书面同意终止本次增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终止本次对东方财务公司增资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终止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终止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2019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终止向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宏伟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考虑公司目前整体资金安排,同意将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终止向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本次终止公司及子公司向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务公司”)增资事项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整体资金需求,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终止向东方财务公司增资事项。”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