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7月5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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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2019年6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计划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告编号为2019-036。
2019年6月22日,公司根据相关股东提议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新增加3项临时提案提交上述股东大会审议,分别为《关于审议〈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审议〈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告编号为2019-044。
议案增加后,本次股东大会共需审议4项议案。
公司工作人员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编报软件编制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公告时,只列出了新增加的议案,而未将原通知中的议案一并列出,导致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和数量与实际不符,现进行更正和补充。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19年6月1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7月5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8楼公司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7月5日
至2019年7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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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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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