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18年6月22日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CP98号),同意接受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4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发行了201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起息日为2019年6月3日,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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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