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5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更新后)( 公告编号:2019-08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交易日(即2019年5月2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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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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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